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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三措施加强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
发布时间:2015-06-30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17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科学规划。根据市司法局下达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县实际,2015年新打造东河镇的卸甲碥、冯家坝社区,高阳镇的虎垭村,普济镇的秀海村,木门镇的三合村共五个规范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严格按照组织机构规范化、人员队伍规范化、组织名称规范化、工作场所规范化、工作制度规范化、调解工作规范化的标准,为每个调解组织量身定制实施计划,确保做到高效推进。

二是加强业务指导。通过邀请上级专家和基层调解员,采取专门培训、以会代训、片区集中培训和现场观摩等方式开展调解员培训工作,重点培训调解矛盾纠纷的程序、方式方法、卷宗整理、装订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能力,全面熟知新的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增强工作实效。

三是加强组织建设。结合村(居)换届,对软弱涣散的调解组织进行整顿,及时调整人员,把农村“五老”和热情高、有能力、懂法律的人员吸收和充实到调解队伍中,保证有足够的人员从事调解工作,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实现“四提高”(发现率、调处率、成功率、履约率)和“四下降”(信访量、民转刑案件数量、积案总量、非访数量)目标。(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