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5〕83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
《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隐患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0日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隐患整治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安委〔2014〕7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的通知》(川安委〔2015〕3号)精神,全面彻底整改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油气输送管道特大事故的发生,确保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我县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隐患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5年2月起,在全县组织开展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隐患整治攻坚战,集中开展油气输送管道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打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及其附属设施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及管道超期未检等问题。在2016年6月底前,完成对旺苍县嘉川镇攀成钢粉煤灰裸露悬空然气管线隐患的整改,在2016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全部隐患整治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监管体系和应急机制,实现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二、明确分工
为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整治活动,有关乡镇、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开区要认真落实联动机制,加强协调,排除隐患。具体分工如下:
县公安局:依法严厉打击打孔盗油等破坏油气输送管道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良好的管道保护治安秩序。
县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利用现有经费渠道或部门预算落实相关工作经费,保障隐患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县国土资源局: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油气管道企业组织开展管道隐患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并做好监测和防治;结合《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及相关法规对管道安全的规定,矿业权设置充分考虑与油气管道安全距离,严格依法查处毗邻油气输送管道保护范围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业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县规划建设住房保障局:负责全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负责对拟建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和城乡规划的符合性审查,规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涉及油气输送管道安全隐患整改的线路路由规划;负责城镇燃气管道安全运行监督和地下施工安全许可,加强城乡建设项目施工管理,严肃查处管道沿线周边违法乱挖乱钻等施工行为。
县发展改革局:在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时,认真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并要求建设单位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
县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做好石油天然气管道运行协调,保障能源供应稳定。
县质监局:依法实施油气输送管道等特种设备质量监督和安全检查,加强压力管道设计、安装、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监察和检验工作。
县安全监管局:严格落实油气输送管道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及时开展安全执法检查,督促有关乡镇、部门和企业整治隐患,组织配合相关部门严肃查处非法违法行为。
旺苍经开区:做好过境园区内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的协调工作。
其他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积极配合抓好全县油气输送管道和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整治工作。
三、有关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原则,成立油气输送管道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乡镇根据法规要求和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责任,保证隐患整治责任到位。
2.加强协调,强化力度。相关部门、乡镇要加强配合,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加大隐患点的整改力度,保障隐患整改到位。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及微博、微信等各类媒体的作用,广泛宣传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防护知识,营造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