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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监局“五措施” 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6-19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104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抓规划,严格安全条件。深刻吸取近期全国烟花爆竹领域事故教训,将全县零售经营网点总数控制在150家以内,在县城主城区、红军城、嘉川和木门老场镇设立4个烟花爆竹禁卖区,在各乡镇的农村集镇分别设立禁卖区,取消了6个月以下的零时经营许可,严把安全生产的准入关口。

二是抓办证,规范经营秩序。逗硬执行《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国家安监总局第65号令)和《四川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省安监局47号文件),对所有零售经营户逐一进行现场安全条件核查,做到合格一家、批准一家、办证一家,实现店面招牌、管理制度、培训合格、消防器材、警示标语、防护服装、配送、储存数量、堆码标准等“九个统一”。

三是抓培训,营造安全氛围。组织乡镇分管负责人及安办主任80多人专题学习总局65号令及省局47号文件,聘请专家,对近150家开展零售经营网点负责人进行系统安全培训,并发放烟花爆竹法规、燃放知识光碟和宣传资料5000余份,营造了浓厚氛围。

四是抓执法,严防安全事故。建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成立联合执法组,定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认真开展烟花爆竹领域警示教育活动,开展3次谈心对话活动;深入批发公司仓库、乡镇进行现场检查,逗硬执行零售网点“两关闭、三严禁”和批发企业“六严禁”整治要求,查处非法违法经营企业、网点23家,取缔非法违法经营户5家。

五是抓创新,提高监管效率。率先在全市建设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企业视频监控信息平台,对重点监管的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实行实时远程监控,做到不出办公室就能对企业的安全情况进行监管和指导。(县安监局 杨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