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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旺苍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和《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2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45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576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和《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旺苍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和《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已经201569日县政府常务会审定通过,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11


 


旺苍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在扶贫开发工作中的造血作用,缓解贫困户贷款难、利率高、风险大等现实问题,扎实开展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加快贫困农户脱贫致富步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扶贫办等国家部委《关于全面做好扶贫开发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银发〔201465号)、《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和省扶贫移民局、省财政厅、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成都分行、四川银监局、四川保监局《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川扶贫移民发〔2014310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扶贫小额信贷是金融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在评级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为其发放“免抵押、免担保”贷款。政府通过贴息、风险补偿等措施降低贷款风险,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信贷支持,促使其发展增收项目,帮助尽快脱贫致富。鼓励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互助社、种养大户、致富能人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发展。


第三条  工作原则


(一)扶持到户的原则。把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作为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在普惠政策的基础上,采取更具针对性的特惠措施,进一步完善思路、改进办法、创新方式,提高金融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信用贷款的原则。各金融机构要充分运用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信息,建立建档立卡贫困户个人信用档案。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联保制度,使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无抵押、担保的贷款。


(三)商业可持续的原则。注重按市场规则推动扶贫小额信贷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实际情况,量身定制贷款产品,完善信贷服务。由各承贷银行自主调查评审放贷。


(四)尊重贫困户主体地位的原则。加大宣传培训力度,让建档立卡贫困户知晓相关程序和政策。实行建档立卡贫困户自主选择发展项目、自主申请贷款,不能侵占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权益。


第二章  主要内容


第四条  贷款的对象、条件、用途

(一)贷款对象。包括全县35个乡镇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贷款条件。申请扶贫小额信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必须做到“四有两好一项目”,即有劳动能力、有致富愿望、有贷款意愿、有收入保障,遵纪守法好、信用观念好,并选择了合适的发展项目。

(三)贷款用途。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家庭种养业、家庭简单加工业、家庭旅游业及购置小型农机具等创收项目。

第五条  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

(一)贷款额度。对符合贷款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5万元(含)以下的贷款。

(二)贷款期限。13年。


(三)贷款利率。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期基准利率执行


第三章  目标任务


第六条  目标任务。2015年,全县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亿元;安排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500万元。符合“四有两好一项目”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评级面达到100%、授信面达到90%、贷款覆盖面达到80%以上。建档立卡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能致富。


第四章  信贷管理

第七条  评级授信。由县金融办、县扶贫移民局和县人行负责督促检查,在各承贷银行和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驻村干部的指导下,以村两委和群众代表为主,组建村风险控制小组,结合建档立卡贫困户实际情况,开展信用等级评定,并根据信用等级评定情况,确定授信额度和期限。

第八条  贷款申请。建档立卡贫困户向所在村和乡镇提出贷款申请,填写贷款申请表,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贷款金额、用途、期限及还款方式等内容,并将贷款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贷款资料提供给承贷银行进行审批。


第九条  贷前调查。由乡镇和村协助承贷银行对申请借款人进行贷前调查,主要内容包括借款人基本情况、借款人的信誉及生产技能、借款人生产项目实施计划及其效益预测、是否符合借款条件及用途、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等。


第十条  贷款审查。由承贷银行负责,主要内容包括申请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贷款用途是否合理、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等。经审查后,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进入贷款审批程序。


第十一条  贷款审批。承贷银行在贷前调查、贷款审查的基础上,按照扶贫政策和贷款条件对申请借款人进行审批后,进入放贷程序。


第十二条  贷款发放。由承贷银行办理有关贷款发放手续,对申请借款人发放贷款。


第十三条  贷款管理


(一)贷款发放后,各乡镇、村风险控制小组和驻村结对帮扶责任人要协助承贷银行加强扶贫小额贷款的监测、检查和管理,监督借款人必须规范使用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发展创收项目。鼓励党员、干部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合组织、互助社、种养大户、致富能人,积极为借款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二)以村(组)为单位实行贷款公开,将借款人、金额、期限、利率、用途等内容进行全面公开。


(三)对扶贫小额贷款实行客户经理包户全覆盖管理,客户经理逐户建立管贷台账,对当年发放收回贷款,贷后上户检查不少于两次;跨年度贷款,实行按季贷后检查。


(四)各承贷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贷款偿还情况,每季度提出监督检查情况及整改意见报告。


(五)县金融办、财政、扶贫、人行等部门每半年对扶贫小额贷款发放、管理、偿还情况进行一次督导检查,指出问题,监督总结和整改。


第十四条  贷款偿还。借款人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按时偿还贷款本息。


第五章  政策贴息

第十五条  贷款贴息

(一)贴息资金来源。财政安排的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二)贴息比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按照5%的年利率给予贴息。

(三)贴息方式。按照“先收后贴、分期补贴、应贴尽贴”的原则,承贷银行发放贷款后正常收取利息,贴息资金由各承贷银行汇总并报送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移民局)和县人行审核确认,经县财政局复核后,通过一卡通(一折通)发放给借款人。对于贷款期限小于 1 年的,在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发放 100%的贴息;对于贷款期限超过 1 年的,在借款人已按期付息的前提下,在满1年期后发放当年的贴息,剩余贴息在借款人还本付息后全额发放。对借款人因未按期偿还贷款及其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逾期贷款利息、加息、罚息,不予贴息。


 


第六章  组织保障


 


第十六条  组织机构。县上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县政府分管金融、扶贫工作的4名县级领导任副组长,县金融办、县财政局、县扶贫移民局、县人行、各承贷银行、中国人寿保险旺苍支公司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督查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扶贫移民局,负责扶贫小额信贷日常工作。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村分别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切实搞好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主要职责


县金融办: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组织协调、督查指导、政策宣传调研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扶贫小额信贷风险补偿资金的预算并存入承贷银行;负责扶贫小额贷款的监督管理;负责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使用监管、审查复核和发放;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经费保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扶贫移民局(县扶贫小额信贷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综合协调、业务指导、监督管理、督导检查和政策宣传及调研;负责拟定扶贫小额信贷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和相关材料;负责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向承贷银行提供建档立卡贫困户名册,全面掌握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偿还情况,搞好收集汇总、统计监测和效益分析;会同县人行对各承贷银行报送的贴息资金进行审核确认并报送县财政局复核;负责上级相关部门来旺调研指导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县人行:负责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政策宣传及调研、业务指导、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负责全面掌握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和偿还情况,搞好统计监测和效益分析;负责会同县扶贫移民局对各承贷银行报送的贴息资金进行审核确认;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承贷银行:负责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负责对申请借款人的贷款资料进行详实调查、审查审批,决定是否给予发放贷款,办理贷款手续;负责对扶贫小额贷款发放和偿还情况进行管理、监测、检查,建立扶贫小额贷款台账,按季度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移民局)报送贷款发放和偿还情况,反馈相关信息;负责将借款人的贷款贴息情况汇总后报送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移民局)和县人行审核确认;负责对贷款出现不良或损失时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并采取措施清收,按规定承担扶贫小额不良贷款的催收及损失责任;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镇:负责扶贫小额信贷的政策宣传、具体实施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协助承贷银行做好申请借款人的贷前调查工作;帮助指导申请借款人选择发展项目,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协调服务;协助承贷银行做好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偿还及再贷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定期向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扶贫移民局)报送本乡镇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相关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两委:负责组建村风险控制小组,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和授信工作;协助承贷银行做好申请借款人的贷前调查工作;帮助指导申请借款人选择发展项目,为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协调服务;配合承贷银行做好扶贫小额贷款的发放、偿还及再贷和日常监管等工作;定期向所在乡镇报送本村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相关情况;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作为村风险控制小组的成员参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信用评级授信和扶贫小额贷款监管;驻村帮扶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负责帮助贫困户合理确定发展项目和贷款额度、期限,监督借款贫困户将贷款用于申请发展的项目。


第十八条  监督管理。各承贷银行要加强扶贫小额贷款的监测、检查力度,及时识别和处置贷款风险,确保借款人规范使用扶贫小额贷款,不得改变贷款用途,保障贷款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各乡镇和村风险控制小组要协助承贷银行加强扶贫小额贷款的管理工作。县人行要协调落实扶贫小额信贷资金规模,做好信贷业务指导,并督促各承贷银行做好风险防控工作。


第十九条  绩效考核。县上将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纳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帮扶单位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县目督办、金融办、财政、扶贫、人行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督导检查,对其工作开展情况实行定期通报,对违反贷款申报程序、弄虚作假以及违规使用贷款等情况进行严肃追责。


 


第七章   


 


第二十条  本实施办法由县扶贫移民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实施办法有效期五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精准扶贫的相关要求和国务院扶贫办等五部委《关于创新发展扶贫小额信贷的指导意见》(国开办发〔201478号)、省扶贫移民局等六部门《关于创新开展扶贫小额信贷的实施意见》(川扶贫移民发〔2014310号)、省扶贫移民局《关于推进扶贫小额信贷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川扶贫移民发〔2015121号)等文件精神,切实缓解贫困户“贷款难、难贷款”和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风险大、成本高”的矛盾,有效落实贫困户小额贷款“免抵押、免担保”政策,通过对贫困户开展评级授信,实现贫困户获得贷款支持。为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级授信范围


通过精准识别纳入扶贫系统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家庭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愿望的贫困户。


二、评级授信原则


1.自愿申请。贫困户必须有脱贫致富或发展愿望,自愿申请参加评级授信。


2.民主评议。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在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乡镇驻村干部的指导下,以村两委、群众代表为主,组建贫困户小额贷款风险管理与控制小组(简称村风险控制小组)开展民主评议。


3.公开透明。坚持评级授信指标公开、过程透明、结果公示,并建立投诉受理机制。


三、评级授信指标


按照简单易行、真实可信、便于理解的原则,确定贫困户评级授信指标,包括贫困户诚信度(50分)、家庭劳动力(20分)、家庭成员掌握劳动技能(20分)、家庭人均纯收入(10分)四项评级授信指标。


四、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由各承贷银行和乡镇、驻村帮扶工作队、村风险控制小组负责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县金融办、县扶贫移民局、县人行和各承贷银行抽派专人组成专门的督导组,负责对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进行指导、督查。


2.经费保障。县财政局要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培训、检查、资料印刷等,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3.公告公示。评级授信工作要做到“应示尽示”。一是在召开宣传动员会前,村风险控制小组需将贫困户评级授信表及指标解释予以公示。二是村风险控制小组人员名单需在村内公示。三是评级授信结果公示。


4.投诉受理。各乡镇、村要在村风险控制小组成员组成、评级授信结果等公示中,公告县、乡镇投诉受理人的姓名、职务及联系方式,接受群众对贫困户评级授信工作的监督。


5.档案管理。贫困户评级授信表一式贰份,由承贷银行和贫困村各保留壹份。贫困户评级授信由所在乡镇负责审核汇总,汇总表一式柒份,县金融办、县扶贫移民局、县财政局、县人行、承贷银行、所在乡镇和贫困村各保留壹份。


五、工作开展步骤


1.召开培训会议。由县扶贫移民局、县人行、承贷银行对乡镇干部、村风险控制小组成员及结对帮扶责任人就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开展背景、目的意义、评级授信工作流程及指标等内容进行培训。


2.组建村风险控制小组。由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乡镇驻村干部、村两委干部(村支部书记、村主任、村文书)和在村内推选至少两名德高望重、为人正直、作风正派的群众代表组成。


3.召开宣传动员会。由村风险控制小组组织召开全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的宣传动员会,主要宣讲金融扶贫政策和评级授信的目的意义、指标解释、工作流程,以及贷款申请及偿还程序、贷款贴息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内容。


4.开展评级授信工作。按《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表》逐项进行评定并授信,评定结果在村内至少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信用评定得分多少,按aaa-aaaa+划分授信等级,60分以下不授信。60-70分,信用评定为a,授信限额2万元;70-80分,信用评定为aa-,授信限额3万元;80-90分,信用评定为aa,授信限额4万元;90分以上,信用评定为aa+,授信限额5万元;并颁发贫困户小额贷款信用证。


 


附件:1.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表指标解释


      2.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表


      3.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汇总表


 


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表指标解释


 


一、家庭基本信息


1.户主信息。指建档立卡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的姓名和信息。


2.文化程度。指高中及以上,初中,小学,无(文化)


3.劳动力。指男18-60岁,女18-55岁,身体健康,智力正常。


4.房屋结构。指土木、砖木、砖混、穿斗结构等。


5.家庭收入主要来源。指种植、养殖、经商、务工、运输、政策性补贴等。


6.家庭主要成员基本信息。指年满16周岁以上的家庭成员,且与建卡贫困户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信息一致。


二、信用评级指标


1.诚信度评价(50)主要从5个方面评价,每个方面10分。即爱党爱国,遵纪守法;服从管理,参与公益事业建设;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和睦;说话算数,讲诚信。


2.家庭劳动力占比(20)指家庭总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率,可适当考虑男60岁以上、女55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家庭人口。其中:占比大于50%的评分20分,30-50%的评分15-20分,低于30%的评分15分以下。


3.家庭劳动技能(20)指家庭劳动力中掌握的特殊的劳动技能(即会手艺懂技术的家庭劳动力),如木匠、石匠、养鱼、养蜂、种茶、种核桃、种魔芋、种药材、电焊、驾驶、装修等。其中:掌握3门以上的评分20分,掌握2门的评分15-20分,掌握1门的评分15分以下。


4.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10)上年度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的评分10分,2000-2500元的评分6-10分,低于2000元的评分6分以下。


              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表


居住地:        ()            村民小组                  编号:


贫困户家庭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文化程度

 

家庭人口

 

劳动力

 

房屋结构及面积(m2)

 

耕地面积()

 

山林面积()

 

家庭收入主要来源

 

上年家庭人均纯收入()

 

家庭主要成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与户主关系

健康状况

文化程度

职业

 

 

 

 

 

 

 

 

 

 

 

 

 

 

 

 

 

 

 

 

 

 

 

 

 

 

 

 

 

 

 

 

 

 

 

申请和承诺

在各级党政和银行的帮助下,我家有能力通过自身努力实现脱贫致富目标,为此,特申请参加贫困农户评级授信,并希望获得贷款支持,我及我的家庭成员在此承诺:严格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好贷款,认真履行贷款人义务,按期偿还贷款本息,并积极参加相应的培训。

申请人签字(手模)

联 系 电 话:

                     

信用等级评定

项目

分值

评价内容

得分

诚信度评价

50

每个方面10分。其中:爱党爱国,遵纪守法___分;服从管理,参与公益事业建设___分;无黄、赌、毒等不良嗜好___分;尊老爱幼,邻里关系和睦___分;说话算数,讲诚信___分。

 

家庭劳动力占比

20

家庭总劳动力占总人口的比率大于50%的评分20分, 30-50%的评分15-20分,低于30%的评分15分以下。

 

家庭劳动技能

20

家庭劳动力中会木匠、石匠、养鱼、养蜂、种茶、种核桃、种魔芋、种药材、电焊、驾驶、装修等3门以上技能的评分20分,掌握2门的评分15-20分,掌握1门的评分15分以下 。

 

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

10

上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2500元以上的评分10分,2000-2500元的评分6-10分,低于2000元的评分6分以下。

 

信用等级评定

100

aa+90以上)   aa89-80   aa-79-70   a 69-60 

 

信用评价意见

村风险控制小组意见:

 

风控小组组长签字:

     

驻村帮扶工作队意见:

 

队长或队员签字:

     

所在乡镇意见:

 

驻村干部或分管领导签字:

     

银行核准意见:

 

签字盖章:

     


 

           旺苍县贫困户评级授信汇总表 


填报汇总单位(公章)               ()                                      


户主姓名

贷款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信用评定等级

授信额度

(万元)

 

 

 

 

 

 

 

 

 

 

 

 

 

 

 

 

 

 

 

 

 

 

 

 

 

 

 

 

 

 

 

 

 

 

 

 

 

 

 

 

 

 

 

 

 

 

 

 

 

 

 

 

 

 

 

 

 

 

 

 

 

 

 

 

 

 

 

 

 

 

 

 

 

 

 

 

 

 

 

 

 

 

 

 

 

 

 

 

 

 


审核人:            汇总人:            汇总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