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职业资格改革加速:职业“门槛”年底有望减掉三成
职业资格改革加速:职业“门槛”年底有望减掉三成
发布时间:2015-06-1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10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职业资格改革加速:该放的彻底放开 该减的彻底减掉
职业“门槛”年底有望减掉三成
公共安全、食品安全等行业仍有准入要求

核心阅读

现有的职业资格数量太多、重复严重,亟须清理整顿。去年以来,已有149项职业资格被取消。改革不代表全部取消,涉及安全类的,比如说与电有关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就应该有准入类的职业资格。未来职业资格评价应充分发挥市场的作用,具体操作方更多应是行业协会。

去年以来,国务院把职业资格改革作为简政放权的重要方面,取消和减少了多批职业资格。这对劳动者有哪些影响?今后还有没有职业资格?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汤涛今天做客中国政府网,解答疑问。

数量过多、重复严重,职业资格须清理

汤涛介绍,我国从1994年开始实行职业资格制度。从职业资格性质上来讲,一种是准入类,另一种是水平评价类。目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建立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47项,其中准入类23项,水平评价类24项。技能人员的职业资格共设置265项,其中准入类3项,水平评价类有262项。

截至目前,专业技术人员获得职业资格有2200万人,其中报考参加准入和水平评价的人员有7000多万;技能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有1.6亿人次,参加职业技能准入和水平评价鉴定的有2亿多人次。这些人通过参加职业资格评价,在就业、技能水平方面都得到了很大提高。

为什么要减少职业资格的许可和认定?汤涛解释说,第一个原因是现有的职业资格太多。职业资格制度实行以后,从制度执行本身来看,因为缺少一个大的框架设计,使很多地方和很多行业、很多协会设置了不少职业资格。其次,这些职业资格重复量很大。第三,有些职业资格是水平评价类的,但是有的地方将其列进准入类,需要进行转换。更重要的是,职业资格不能成为就业创业的门槛,这也是此次改革的一大出发点。

到2013年底,国务院部门共设置各类职业资格618项,地方自行设置的有1875项。新一届政府把简政放权作为一件大事,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工作是简政放权的重要内容。目前,这项改革正在加速推进,就是要把该放的彻底放开,该减的彻底减掉,同时把该清理的彻底清除好,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不搞变通。

已取消149项职业资格,涉及安全的还要保留

职业资格制度改革是否就等同于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汤涛表示,不能简单地理解为取消,而是多了的要减少,不规范的要规范起来。

《关于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了“四个取消”的原则要求:一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行业管理确有需要且涉及人数较多的职业,可报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设置为水平评价类。这就是把准入类改为水平类,减少了硬性和约束性的条件。二是要取消国务院部门设置的有法律法规依据但与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关系并不密切的职业资格。三是取消国务院部门和行业协会、学会自行设置的水平评价类的职业资格,清理过程中认为它确有保留必要的也得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后纳入国家统一规划之中。四是取消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行设置的职业资格。确有必要的,在清理的基础上要经过人社部门批准后,作为职业资格的试点,然后再逐步纳入国家统一的框架。

汤涛介绍,职业资格的取消工作已经开展一年半,目前共取消了三批,第四批的基础工作也已做好。三批总共取消的国务院部门设置的职业资格有149项,占国务院部门设置职业资格总数的24%,接近1/4。149项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有69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有80项。专业技术人员的69项占该类资格总数的32%,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80项占该类资格总数的20%。第四批取消如果完成,还会增加62项。人社部希望在今年年底完成第五批,第五批取消后,整个取消的职业资格数量将占到职业资格总数的1/3多。

有的要取消,还有的要保留和规范。汤涛表示,从就业来看,如果涉及安全类的,比如说与电有关的、与食品安全有关的,就应该有准入类的职业资格。但是从事一般的技能工作,比如说家政服务等这类技能水平不高的就不应该要求从业者必须有什么证。此外,今后还需要通过职业资格制度的施行来推动专业能力和技能水平的提高。在美国,工程类的职业资格,每隔两三年都要进行一次评估。

资格评价应发挥市场作用,向行业协会倾斜

很多人认为,进入某个行业应该有一个基本的门槛,特别是一些涉及公共利益、技术含量高的行业。眼下减少职业资格,有人会担心是否会影响到行业的运行水平。减少职业资格和就业准入是什么关系?

汤涛表示,就业本身就存在准入制度。比如涉及到公共安全、人身健康、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食品安全等,都有准入的要求。这是就业的准入要求,不是职业资格的准入要求,但可以通过对准入类职业资格的规范来进行衔接。

就业准入制度就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有关规定,要求从事特定行业的劳动者必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这样有利于推动维护公共安全,有利于防止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也有利于提高企业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我们国家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发展。

具体到职业资格,涉及公共安全、国家安全、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的为准入类,不涉及的为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在水平评价职业资格中,水平是高是低不应该由政府说了算,而是由市场说了算,让社会评价、业界评价。

汤涛认为,未来职业资格评价应该更多地发挥好市场的作用,具体的操作方更多的应该是行业协会。“我们现在职业资格评价的承接工作有一部分就是通过中国科协,今后将更多地向学会和协会逐步转移。当然,这需要一个过程。”汤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