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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部门预算管理引入评审 申报不实按审减额度扣减项目支出预算
发布时间:2015-06-1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3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财政部近日发布通知,为加强和改进部门预算管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将建立完善预算评审机制,把预算评审实质性嵌入部门预算管理流程,切实提高预算编制的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 

去年8月,财政部党组决定将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预算评审中心,并赋予其新的职责。让专业的评审队伍参与到预算管理中,广泛利用社会技术力量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对于有效解决目前预算管理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将发挥积极作用。

中央部门每年申报的预算项目种类繁多,资金数额庞大,预算评审范围如何确定?通知明确,预算评审的范围,为财政部项目库中拟纳入年度预算安排的项目,以及预算执行中拟追加预算的项目。其中每年新增项目中,拟纳入预算安排的重大项目、财政专项安排的基本建设项目、专业性强或技术复杂的项目优先纳入预算评审范围。

纳入预算评审范围的项目,各部门要根据评审意见确定项目支出预算安排,预算额度原则上不能高于评审建议数;建立预算评审激励约束机制,对申报不实、预算审减率较高的部门,要根据审减额度直接扣减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并以此作为确定以后年度部门预算规模的参考依据。

这位负责人表示,预算评审中心将创新评审方式,加强中介机构库和专家库建设,完善遴选、回避、信用和问责制度,拓宽利用社会中介机构参与预算评审的范围和途径,充分发挥行业专家的作用,加强评审信息系统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