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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镇“四强化”筑牢防汛安全墙
发布时间:2015-06-09 来源:双汇镇 点击量:116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村(居)和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镇长为防汛抢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负责人,镇辖各村(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村(居)、本单位防汛抢险工作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各单位根据全镇总体预案,成立相应机构,完善相应举措,形成整体合力。

二是强化隐患排查。由镇安监办牵头,派出所、水务站、管船站、国土所等职能办所协助,对各村(居)地质灾害点、水利设施、河谷低洼地带住户和渡口等重点区域和重要部位开展防汛专项检查,并对查出的各类隐患,落实责任人员和整改措施进行现场或限期整改,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汛期安全。

三是强化执法监督。结合矿业秩序整治,按照《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辖区河道治理执法监督力度,对违章的建筑和行洪障碍,依法予以彻底清除,保障行洪畅通。同时,严格落实汛期河道禁采制度,并要求所有采砂船舶要保证铆固栓牢,避免船只漂移失控。

四是强化值班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的防汛值班制度,建立了防汛应急专线,要求所有镇、村、社干部和防汛要害部位责任人严格执行防汛抢险纪律。同时,建立了镇村、学校和企业等防汛抢险救灾应急队伍14支,并统一组织实施了应急救援演练,确保一旦发生险情,能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有效处理。(双汇镇   张庶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