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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解读二
发布时间:2015-06-0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2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全程关怀全面保障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

到2020年,我省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61个县从出生到义务教育阶段结束的农村儿童,其发展整体水平基本达到或接近全国平均水平。近日,我省贯彻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实施方案出台,提出以健康和教育为重点,以困难家庭为主要扶持对象,通过政府直接提供服务和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现政府、家庭和社会对贫困地区儿童健康成长的全程关怀和全面保障。

实施方案要求,通过对农村育龄妇女实施免费婚检,加强农村孕产妇营养管理、健康管理等措施,保障母婴安全;通过广泛开展贫困地区困难家庭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全体农村儿童等措施,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水平;通过依托幼儿园、早教中心和农村支教点,为3岁以下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服务,在乡村和城乡结合部新建幼儿园等措施,提升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

为保证规划实施,方案提出,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工作实行地方为主、分级负责、各部门协同推进的管理体制。建立健全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力量参与、家庭合理分担的经费投入机制。鼓励政府通过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ppp模式等实施儿童发展项目,到2020年,基本建立比较完善的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