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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地税“三措施”规范资源税收管理
发布时间:2015-03-17 来源:县地税局 点击量:179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针对辖区内砂石、页岩资源分布和开采点多面广、隐蔽性强的特性,旺苍地税深入分析研究,明确办法措施进一步规范资源税收管理。

一是强化源泉控管。对各企业代扣代缴砂石、页岩资源税进行自查和全面检查。通过规范砂石、页岩的代扣代缴来促进合法经营、依法纳税,以此确保了在砂石和页岩的采、运、用诸环节实现税收的无缝征管;

二是做好户籍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源税户籍管理档案,及时归纳、整理和分析户籍资料的各类信息,健全资源税管理数据库,掌握资源税税源的静态和动态变化情况;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通知备案在册并已办证的开采户主动到税务机关约谈,对其进行面对面的宣传和教育,使其不断增强合法经营、依法纳税观念。(县地税局  石兴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