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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畜牧食品局“三措施”严惩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违法违规行为
发布时间:2015-05-28 来源:县畜牧食品局 点击量:149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法制教育。采取送法上门、举办培训等方式,重点组织各类管理相对人对《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实施办法》和两高关于办理食品安全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等法律法规的学习,使管理相对人明确哪些生意不能做,哪些生意做了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明确违法成本。

二是加大对屠宰场的检查频次。县乡两级除规定的检查时段外,还要在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增加暗访频次,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该立案的要立案,该移送司法机关的坚决移送。

三是官方兽医不得有违反农业部“六条禁令”的行为,检疫值班人员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随时接受检疫申报,不得推诿和拒绝,不受理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违规的官方兽医,依据《旺苍县官方兽医管理办法(试行)》处理,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县畜牧食品局 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