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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五措施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发布时间:2015-01-12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249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014年底,旺苍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12%。近年来,涉农资金投入效益逐步显现,已经成为山区群众脱贫奔小康的强大支撑。为进一步提高资金效益,我县采取了五项措施规范涉农资金管理。

一是完善涉农资金分配机制。严格按上级要求分配涉农资金。补贴类资金坚持按实分配,实行组、村、乡、县层层核实认定补贴额度。项目类资金坚持县级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地编制好建设规划,安排涉农资金以规划为依据,突出重点和实效。

二是规范涉农资金拨付管理。不断完善涉农资金管理制度,管好县级涉农资金专户,实行县、乡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账制,专账核算,按工程进度直接将资金拨付给施工单位,确保专款专用。补贴类资金严格村、乡镇、县级审查制度,由县财政通过“一折通”发放到农户卡上,确保足额兑付。

三是严格涉农项目管理。推行县、乡镇、村监管体系。县级成立领导小组,制定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乡镇全程参与项目管理,确保建设质量、建设进度、资金使用等。各村通过村廉勤委等对项目实施、涉农补贴等进行监督。

四是健全涉农资金监管体系。加大涉农资金事前、事中、事后全程跟踪审计。实行县纪委、片区纪工委、乡镇纪委“三级联动”监管。各级人大代表对涉农重大项目实施的乡镇进行专项巡视和绩效综合评价。对发现的问题,坚持“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涉农项目责任追究“终身制”。

五是突出农民主体地位。以需求为导向,坚持把涉农资金足额投入到农民群众最需、最盼、最急的路、水、土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村通过“一事一议”组建村民理财小组和监督小组,全程参与项目建设和监督管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管护”的原则,探索出涉农项目资产折股量化到户管护机制,让股份农户长期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