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县体育局四措施贯彻执行体育法
县体育局四措施贯彻执行体育法
发布时间:2014-03-16 来源:县体育局 点击量:127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学习宣传到位。2013年至今,共组织宣传11次,发放各类宣传材料5万份,举办体育法及科学健身知识讲座3次。同时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广泛宣传,正确引导,让法律法规的宣传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进入到千家万户。

二是设施建设到位。灾后重建使我县体育设施得到大力改善,目前建有文体中心1个,省体育传统项目学校3所,健身路径30条,农民体育健身工程落户125个行政村,文体站建设实现乡镇、街道全覆盖,完善的设施为全民健身活动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健身组织组建到位。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拥有篮球、足球、羽毛球、棋类、信鸽等12个体育协会,35个乡镇老年体育协会,33名国家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13名二、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这些组织、骨干已成为全县体育活动开展不可或缺的资源。

四是活动安排到位。政府承担全民健身活动的“总策划”、“总调度”任务,各级各部门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相应的干部职工健身活动计划,当好“配角”,在各项活动中,群众广泛参与,成为主角。目前,全县随处可见正在健身的人群,“我运动,我快乐,我健康”的健身意识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