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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龙乡三措施确保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有序运行
发布时间:2015-02-23 来源:化龙乡 点击量:164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领导组建机构。成立了化龙乡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和乡党委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和相关人员为成员,负责对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组建了化龙乡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由乡政法委书记任主任,政法各部门和各单位负责人为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全乡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

二是注重矛盾纠纷排查。每月必须对辖区内所涉及社会稳定问题进行逐一排查,尤其对矛盾纠纷易发区和高发区,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将排查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和归纳。

三是强化稳定信息研判。组织政法系统各涉及单位负责人及时对排查出的社会稳定信息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研判,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根源,分析问题可能出现的后果,逐一落实化解方案和责任人,做到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化龙乡 付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