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创业就业结合 九方面措施加大力度
——人社部有关负责人解读《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
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这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信长星、人社部劳动科学研究所所长郑东亮26日在中国政府网的访谈中对意见进行了解读。
信长星认为,意见最大亮点就是把鼓励创业和促进就业更好地结合在一起,这把党的十八大提出来的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相结合这一方针进一步细化,在政策上加以具体化,也正是本届政府提出来的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引擎在政策上具体化。
“简要概括新文件的内容,可以从四方面把握:第一,围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文件提出要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运行的下限,同时要将城镇新增就业、调查失业率作为宏观调控的具体指标。”这位副部长说,第二,围绕着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提出了一系列政策。第三,针对各类重点群体就业提出了新的政策措施。第四,在加强就业服务和职业培训方面也提出了许多新的措施和明确要求。
“当前就业形势总体还是比较平稳的。”信长星说,但经济增速放缓的情况下,就业也不可避免地遇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主要表现是用工需求不旺,有减少的势头;二是结构性矛盾增多,这也是结构调整、产业转型升级过程中的正常现象。
郑东亮认为,要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就是要把就业创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优先、更加突出的位置,实现经济增长和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信长星说,文件相关部分对鼓励创业的政策可以概括为九个方面:
第一,营造宽松便捷的创业准入环境,主要是深化商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等改革。
第二,培育创新创业公共平台,总结推广新型孵化模式,加快发展创客空间等,这是创业的载体。
第三,创新创业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问题。因为创业在起步阶段最需要的就是融资支持。主要是支持风险投资等发展,加快设立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和国家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探索发展互联网金融。
第四,支持创业担保贷款发展。将小额担保贷款统一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十万元,对贷款在基础利率上上浮3个百分点以内的部分由财政贴息。
第五,加大了减税降费的力度。
第六,调动科研人员创业的积极性,对经同意离岗的可以在三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参加职称评定、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方面的权利。
第七,鼓励农村劳动力创业,发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园,支持农民网上创业等。
第八,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包括培育积极向上的创业文化等。
第九,在就业创业服务方面,包括开展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咨询等一系列服务,帮助他们成功创业。
信长星说,从目前情况看,当前高校毕业生整个就业情况还是比较平稳的。随着经济增速放缓压力的加大,特别是随着企业用工减弱的趋势,再加上今年毕业生数量有所增加,当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方面的任务非常艰巨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