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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三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25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量:141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切实做好汛期环境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和处置自然灾害、安全生产等引发的各类突发环境事件,旺苍县环保局三措施加强汛期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强化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加大对县境内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流域的巡查力度,加强监管,消除污染隐患,防止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加强饮用水源的保护,落实监管责任,增强监管频次,严查企业偷排漏排、超标排放、固体废弃物乱堆乱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二是加强宣传,警钟长鸣。要求企业高度重视汛期环境安全工作,牢固树立“红线”意识,落实责任,认真按照环境保护要求,做好汛期环境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工作,制定和完善汛期环境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装备,提高防范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

三是强化值班,畅通信息。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确保12369值班热线和值班电话24小时畅通,坚持“零报告”制度,随时掌握辖区环境质量状况,做到有情况报情况,无情况报平安,出现环境污染,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县环保局 周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