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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房管局“四措施”抓实房地产市场监管
发布时间:2015-05-22 来源:县房管局 点击量:136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定期研究分析全县房地产市场现状及运行趋势,准确研判房地产市场走势,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根据我县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2015年预计我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投资达3亿元,建设规模达到10万平方米,力争实现商品房销售5万平方米左右。

二是建立健全商品房供应体系。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加快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积极推进存量房市场销售。大力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和需求,合理确定开发的速度、节奏和产品结构,以合理的价格积极消化待售商品房,防止不切实际盲目开发造成的资源浪费和市场风险。同时积极探索市场待售住房与保障性住房的有机衔接,实现住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效益最大化。

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严格执行房地产市场的准入和退出制度,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提高执法人员素质,规范执法程序,采取房地产市场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方式,强化对房地产开发建设、商品房预销售、竣工交付、产权办证等环节的监管,加大对非法售房、交易欺诈等违法行为的曝光和查处力度,并出重拳予以打击。

四是积极开展服务企业活动。严格依法行政,做好下放权力的承接,理顺运行体系,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切实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每年组织2-3次房地产开发企业座谈会,切实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引导,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实施跟踪服务,帮助企业及时调整经营策略,积极应对市场风险,着力打造旺苍本土的优秀品牌企业,逐步树立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良好社会形象。(县房管局 何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