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5〕61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确权颁证工作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各确权登记作业单位:
我县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成果于2015年5月1日整体通过省级验收,目前已进入审查登记质量、颁发经营权证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是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基础性工作,是促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重要推手;颁发经营权证是明晰承包经营权归属、实现物权登记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农村稳定、解决土地纠纷的重要参照资料,是赋予农民从集体经济组织获取收益充分而有保障的权属依据。业务主管部门、各乡镇村社和作业单位必须充分认识颁证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抓紧抓实土地确权颁证。
二、进一步把握政策原则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保持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进一步明晰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全面保障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等权利,严格按照《旺苍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方案》中的“保持稳定、依法规范、尊重历史、民主协商、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原则,公开、公平、公正操作,坚持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推进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三、进一步抓好工作重点
一是加快进度,严格公示。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农户权属调查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旺府办函〔2013〕219号),县农业局统筹安排,作业公司集中人员,工作实行重点突击,按整社、整村、整乡推进的方案,集中完成一村,颁证一村的工作思路,12月底全县全面完成颁证;各乡镇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作业公司严格把握公示时间、公示地点与公示步骤,实事求是处理公示争议信息,监督签字情况,做好颁证工作准备。
二是审查质量,签订合同。按照《旺苍县农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质量管控的紧急通知》(旺农业〔2014〕220号),严格执行“一审两检两验”质量管控制度。登记成果检查按照户申报、组核实、村复核、乡镇审查的工作程序,以乡镇为主体,镇村社三级严格监督作业公司工作质量,全面审查登记成果的符合性,并层层签署检查意见,迅速完善承包方与发包方的合同签订。
三是搭建平台,完善数据库。按照《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元市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交易管理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广府办函〔2013〕257号),各乡镇明确确权登记交易信息平台管理机构,配置确权登记交易管理平台专用工作室及档案室,配备专兼职专门人员,作业单位修订、补充登记信息,完善数据库建设,县农业局加快确权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确权成果利用,提供土地流转信息。
四是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纠纷。严格执行《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旺苍县农业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旺农业〔2013〕182号),确权登记坚持“一条底线”,确保“三个不得”,坚持“两确一缓”的原则,严格操作规程,注重程序合法,乡镇组织纠纷调处小组,妥善处理纠纷。
五是明确责任,健全档案管理。按照《旺苍县农业局、旺苍县档案局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档案管理的意见》(旺农业〔2013〕226号),确权登记档案实行分级处理,集中保管的原则。作业单位完成发包方及承包方档案的处理并移交乡镇,乡镇整理归档资料,抽查档案质量,集中保管承包纸质文书档案,县农业局集中保管影像资料与作业成果地块分布图。
六是加强保密工作,落实保密责任。按照《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农业局、市测绘地理信息局、市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确权登记信息安全保密工作的通知》(旺府办函〔2015〕60号),作业单位按报批规定送有关部门审查和脱密处理作业成果,按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县农业局办理移交数据成果;乡镇搭建交易平台,统一使用政务内网,提高数据管理保密水平,乡镇与管理人员签订保密责任书。确权登记工作室和档案室,按铁门、铁窗、铁柜“三铁”标准建立测绘成果存放设施,设置必要的监控、防火、防潮等设施。
四、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登记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最终落脚点,各乡镇人民政府务必加强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干部群众积极参与,主动发现和查找错误,积极纠正错误信息,完善规范登记信息,防范公示走过场,坚决杜绝违反程序的代签字行为,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具体问题处理办法,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与作业单位紧密配合,做好承包经营权证发证工作,切实做到确实权、颁铁证、定民心、促发展,圆满完成我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