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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财政性资金项目推进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0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01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旺府办函〔201554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上报财政性资金项目推进情况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加快推进我县财政性资金项目,充分掌握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情况,请各级各部门立即认真组织清理所负责的财政性资金项目,对未完工(含末办理工程和财务决算)或仍有资金滞留(结余)的项目,按照《旺苍县财政性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涉及的内容填写报表,并于515日前将纸质和电子文档报表交县政府金融办(联系人:张幹,电话:15928232535),纸质报表需加盖公章并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对没有项目的单位也要按要求上报空表予以确认。

请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清理填报工作,确保内容真实可靠,对未按时填报、漏报和内容不实的,将通报批评并严格追责。同时,各级各部门要增添措施,加快推进所负责的项目,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

附件:旺苍县财政性资金项目实施情况统计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