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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局四项措施推进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05-07 来源:县财政局 点击量:176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按照我县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由县财政局负责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并对县农工委、畜牧局等13个部门和管理办的涉农资金进行专项检查。县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股室负责人召开部署会议,通过落实人员、财政协调、强化保障等措施扎实推进整治工作。

一是落实责任、明确任务。由农业股牵头,各股室具体实施。实行股室长负责制,按股室分别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落实整治范围、整治检查对象、整治检查工作步骤及工作要求等。二是细化方案。各股室按要求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详细工作方案,认真开展整治工作。三是实行财政联络员制度。由各股室确定的专人负责与县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接,与财政局负责联系的13个部门和管理办对接。督促各部门和乡镇(管理办)按要求认真开展整治行动,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四是强化保障,务求实效。各股室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始终坚持服务大局,促进工作的原则,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党风廉政建设和保密制度等,严守工作纪律,严格要求自己,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把握好政策口径,加强各环节工作的指导、协调、督促,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