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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开办全市首家四川籍机动车检测业务
发布时间:2015-04-3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20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4月29日,记者从旺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昨日已正式批准旺苍县阳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办理机动车检测业务。这也是自去年全省实施机动车检验社会化改革后,广元市第一家被批准办理机动车检测业务的单位。

据了解,旺苍县阳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该县嘉川镇境内,拥有年设计能力为3万辆的大型汽车检测线1条和年设计能力为5万辆的三轮摩托车检测线1条,公司已取得了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核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检验资格许可证》,并与全省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联网监管系统进行了联网,安装了视频监控系统,已通过了四川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的联网验收。

旺苍县阳光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赵小琼介绍,目前摩托车检测业务已经开始,汽车检测业务将于5月18日正式开始。除大型客车、校车以外的四川省籍其他机动车的车主,都可以在该公司检车,不需到车辆户籍地公安机关车管部门办理委托检验手续;但如有交通违法未处理的、逾期未检验的机动车仍需到机动车户籍地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