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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将全面调整2015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
发布时间:2015-04-17 来源:县人社局 点击量:2258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提高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我县从4月份开始,将对全县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待遇进行全面调整。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财政厅关于2015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川人社发[2015]17号)文件,此次调整的对象:2014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完退休(退职)审批手续的退休(退职)人员。调整办法: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办法为每人每月增加120元。挂钩调整的具体办法是:对于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按每超过1年增加7元调整。适当倾斜办法是针对企业高龄退休人员、艰苦边远地区新增退休人员和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的政策倾斜,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重复累加享受。按照文件规定增加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将在4月底以前将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发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

此次调整为进一步引导参保群众长缴费、多缴费,形成“长缴多得”的良性发展态势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也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党和国家的好政策。(旺苍县人社局  霍晓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