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5〕36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5年全县金融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2015年全县金融工作要点》已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4月15日
2015年全县金融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当前国内经济正处于“三期叠加”的复杂时期,经济新常态是中央对我国经济发展阶段新变化作出的重大战略判断,主动适应新常态,努力做好全年金融工作,对促进全县经济金融共荣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好中求快”总基调,贯彻执行稳健的货币政策,确保信贷合理适度增长,积极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努力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大力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充分发挥金融对县域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一、准确把握客观经济规律,推进融资规模稳步增长
(一)正确分析、准确把握、灵活运用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政策,推进经济和金融双向联动,实现快速发展。
(二)挖掘资源,盘活存量,做大信贷总量。确保2015年全县银行机构各项存款新增7亿元,增长7%;各项贷款新增6亿元,增长17%,扶贫小额信贷力争实现1亿元,银行不良贷款比率下降2至3个百分点。各银行业金融机构2015年新增信贷目标如下:县农发行0.5亿元、县工行1.1亿元、县农行1.1亿元、县邮储银行0.5亿元、县信用联社1.8亿元、县绵商行0.5亿元、县贵商村镇银行0.5亿元。
二、大力优化金融资源配置,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
(三)加强信贷定向调控,精准引导产业信贷政策落地。向产业化和带动能力强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采用支农再贷款方式降低利率、扩大信用额度、合理确定期限等进行定向支持,争取支农再贷款额度不低于1.55亿元,建成人民银行支农再贷款市级示范基地(企业)1个。
(四)大力推动金融扶贫惠农“三百工程”实施。制订新型农村经营主体经营信息采集办法,落实好主办银行制度,探索改进企业信贷评价方法,减少抵押担保环节,扩大信用贷款覆盖范围,充分满足各类新型信贷主体特别是农村新型经济组织的金融信贷需求。
三、全面推动金融改革创新,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
(五)坚持用改革和发展的办法解决金融领域的矛盾和问题,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主体分别在主板、创业板、新三板和“四板”市场实现直接融资。充分挖掘小额贷款公司等民间资本向金融资本转化的潜力,以建立适应企业成长周期、金融业态相对齐全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为目标,破除旺苍金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不断增强金融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六)加快县信用联社向农商行转制的步伐,优化核心指标。力争在2015年内资产确权登记、不良贷款比率等核心指标基本达到监管要求。
(七)推进农村产权融资试点,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新路径。开展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民房屋财产权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争取实现不低于100万元的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八)有条件开展省经开区工业园区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搭建工作,推动园区中小企业孵化和基础设施建设。探索生态旅游、生态农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新模式,拓展新的信贷增长点。
(九)继续实施扶贫资金互助社金融创新扩面工作,推动扩面2至3个贫困村,提高贫困农户对小额信贷的可获得性。
四、积极推进金融业态升级,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十)积极参与“一库一网”建设,充分借助和发挥广元市信用信息中心服务功能,实现企业、项目的有效对接。
(十一)加快推进“芯心通”工程,力争在全县城区公交、出租领域实现金融ic卡的推广应用。
(十二)加快解决农村金融基础服务缺失问题,持续改善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年内消除3个金融机构空白乡镇。县信用联社、邮储银行和贵商村镇银行可从剩余金融机构空白乡镇的实际居住人口、是否赶集等因素考虑,选择万家、柳溪和檬子3个乡镇设立物理营业网点。继续加大乡镇一级atm、pos等金融自助设备的投放,打造助农取款综合服务示范平台,方便偏远乡(镇)村老百姓查询和存取款。
(十三)加快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提质增效,确保全县银行电子缴税占比位居全市前列。
五、切实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发展,强化保险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功能
(十四)贯彻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广府发〔2015〕7号),充分发挥保险业在完善现代金融体系、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创新社会治理方式、保障社会稳定运行中的积极作用。继续推动保险业健康发展,保险机构实现保费收入2亿元,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收入实现2000万元。抓好保险行业规范,严肃治理销售误导,完善投诉处理工作机制,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五)积极发展农业保险,大力开展小额扶贫保险,提高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险深度。小额扶贫保险覆盖面达到60%以上,降低贫困农户因灾返贫、因病致贫概率。政策性农业保险品种由目前的8个品种扩大到9至10个品种,不断提高农业经营的市场和自然灾害的抗风险能力。
(十六)探索政策性以外的农业商业保险融资新模式,推动农村种养殖业保单质押贷款扩面工作,逐步破解涉农种养殖业在发展中遇到的融资难题。
六、大力改善县域金融生态环境
(十七)加大农房重建贷款清收力度,加强以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为主要内容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创建1个信用乡镇、4个信用村,完成剩余农房重建贷款本息60至70%的清收目标;
(十八)开展实施好以中小企业信用培植计划为核心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全年新培育10户诚信企业。
(十九)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建立黑名单制度,依法维护金融债权。
七、大力强化对金融工作的领导
(二十)强化县金融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职能作用,加强县政府金融办、县人行、发改、农委、经信、财政等部门职责作用,组织、协调金融与地方部门和产业的对接合作,建立完善政银企良性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促进共同发展。
(二十一)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目标考核,完善相关考核指标体系,重点在信贷投入、新设机构、中小企业贷款增长、涉农贷款、民生金融服务的考核上。
(二十二)加强政府性资源的调控和引导。在财政性资金存放、行政事业单位和政府类公司开户等方面,根据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合理匹配,引导金融机构积极融入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工作重心。
(二十三)加强金融监管。县金融办、人民银行要加强县域重点领域信贷风险的监控和管理,督促金融机构强化内部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教育。
(二十四)加大“处非”工作力度,防范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发生和蔓延,切实维护全县金融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