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记者在旺苍县采访中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房屋建设及销售秩序,防止国有土地资产收益和税费流失,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该县已全面开展城乡规划区房屋建设销售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将依法对违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和违反规划建设、违法销售房屋等“三违”现象予以坚决治理。
据了解,凡是2015年3月1日以前,在全县城乡规划区的国有土地上自行开发建设、销售房屋,或以土地入股合作开发建设、销售房屋的行为(取得合法资格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或房地产公司实施的除外),均属于本次清理规范的范围;同时将对2008年5月12日至2015年3月1日期间,未经批准擅自建设、超批准面积建设房屋,不按规定办理土地划拨转出让、出让土地变更出让,不依法办理房地产登记手续,以及违法销售房屋和不按规定办理房地产分户变更登记等违规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据介绍,此次整治将对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各种违法用地、圈地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进行建设的建(构)筑物;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通过各种方式收取订金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超《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临时建(构)筑物,以及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的项目等方面进行集中治理;将着重解决违法占地、非法转让土地和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拆迁改建等问题,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要素市场和综合监管平台;解决擅自破坏城市规划、改变土地用途、超容积率等问题,维护城乡规划的严肃性;解决擅自销售房屋和拒不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或变更登记的问题,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经过前期宣传动员,集中整治将从4月1日开始持续到9月底,对拒不整改、不按要求整改或者违法情节严重、危害较大、影响恶劣,不符合有关法律政策、不能整改纠正的,以及暴力抗法的当事人,将严格依法查处。集中整治结束后,该县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房地产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