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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政务要情第七期
发布时间:2015-04-08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26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上 情 摘 要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公布

●四川省精简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县 内 要 情

●十万亩油牡丹基地和油本木料深加工项目落户旺苍

●旺苍县5项目集中开工 总投资超20亿元

● 旺苍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贫困村互助资金“旺苍模式”走出国门 

县 外 动 态

●威远县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政 策 法 规

●四川省出台《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上情摘要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公布   日前,省政府第7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指出,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2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8%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由单位代扣,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职业年金单位按本单位工资总额的 8%缴费,个人按本人缴费工资的4%缴费。  (电子政务股摘编)

▲四川省精简调整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印发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完善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制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明确,我省将精简与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相关的前置行政审批事项,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同时完善现行并联审批系统,建设连接国家、省、市、县,覆盖相关部门的在线审批和监管平台。《实施方案》指出,属于企业经营自主权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条件;对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对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为前置条件的,除确有必要外,都要通过修改法律法规,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核准机关能够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方式解决的事项或者能够通过后续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再作为前置审批;除特殊需要并具有法律法规依据外,有关部门一律不得设定强制性中介服务,不得指定中介机构。    (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内要情

▲十万亩油牡丹基地和油本木料深加工项目落户旺苍   日前,旺苍县10万亩油牡丹基地和油本木料深加工项目正式签约。项目总投资9.2亿元,分五年实施,将在嘉川镇鸡鸣山建设1000亩牡丹博览园;在南阳山建设1000亩油用牡丹种植示范园;在西河农业示范园区建设1000亩油用牡丹母本园,同时,通过成立专业合作社,组织带动农户规模化种植,在南、北两山稳定发展10万亩油用牡丹扩繁种植基地。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可实现产值100亿元,创利税15亿元,提供就业岗位2500个,带动种植农户亩均增收1.2万元。                         (县招商局)

▲旺苍县5项目集中开工 总投资超20亿元    日前,旺苍县米仓山大峡谷国家4a级旅游景区建设项目、中升旺苍国际商贸城建设项目、100万吨钼矿铁矿铜矿金矿综合开发利用项目等5个项目集中开工,总投资达20.36亿元,涵盖工业、城建、旅游等多个领域。其中重点工业、商贸物流项目2个,建成投产后将实现产值30.6亿元,利税3.3亿元,新增就业3300人以上。    (县发改局)

▲旺苍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登记对象主要涉及三类人群,分别为本县户籍人口、外地户籍在我县常住人员和尚未进行户籍登记的新生儿。登记主要内容为个人基本信息、个人参保信息以及个人就业信息。登记时间为20153月至10月。预计到年底,我县全民参保登记率可达到90%,数据完整度可达到80%,并建立起登记信息数据动态管理机制。  (县民政局)

▲贫困村互助资金“旺苍模式”走出国门    截至目前,我县共成立互助社2394个,13995户农户加入互助社,贫困村农户入社率达88%;全县互助资金总额达到2127万元,累计发放借款1.05亿元,还款8785.68万元,占用费收入506.73万元,还款率达(含提前还款)123%。《四川新闻联播》对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项目被国家财政部评为“最佳执行项目”,中部10省及“亚非拉”18国扶贫官员实地考察后大加赞赏,互助资金“旺苍模式”业已走出国门。(县扶贫移民局)

●县外动态 

▲威远县全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1)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完善龙头企业扶持政策,建立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制度和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城市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种植养殖业。(2)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建立分级评定和准入退出机制,依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种植养殖大户等群体造就新型职业农民队伍。(3)大力发展家庭农场。通过完善财政补贴、信贷担保、农业保险等举措,加快制定用地扶持政策、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专业大户和职业农民发展成为家庭农场主。   (电子政务股摘编)

●政策法规

▲四川省出台《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  近日,省法院出台《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责任追究办法(试行)》,首次明确案件质量终身责任制,规定因案件质量问题应受到纪律处分的责任人调离的,由责任认定法院将其相关案件情况向该工作人员现所在单位通报,建议该单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问责;责任人已退休的,亦应按照相关规定作出处理;因案件质量问题且涉嫌犯罪的责任人调离、辞职、退休的,由责任认定法院将其犯罪线索移送有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电子政务股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