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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镇“四措施”扎实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
发布时间:2015-04-07 来源:白水镇 点击量:235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进一步改善全镇人居环境,优化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我镇把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作为常态工作常抓不懈,以治理 “脏乱差”环境为切入点,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措施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加大奖惩力度,努力营造政府主导、全民参与的氛围,确保全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有力推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任务落实。组织村(社)三职干部召开专题大会,统一规划全镇的环境整治工作。为强化环境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责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坚持统一领导、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坚持各司其职、各尽其能,密切配合、协同推进,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加强人大监督,落实门前“五包”。今年,人大主席团将场镇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纳入常态化监督中,落实门前“五包”,严格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确定各单位的职责范围,努力营造“全镇卫生人人管、家家卫生人人抓”的局面;每月定期组织各单位对门前划分范围进行冲洗,以达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的标准。

三是组织入县学习,进行现场培训。与县城管局达成共识,将分批组织全镇所有环卫工人到县城参加体验式学习,切身体会城内环卫工人的工作态度、工作范围及强度与组织纪律性,以实际行动达到培训效果。

四是严格标准原则,强化督查考核。镇党委、政府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对各村(居)、各责任单位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督导镇村建环卫中心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做到周检查、月通报、年终验收。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村(居)和责任单位给予表彰,对进展缓慢、效果较差、群众不满意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对村(居)和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限期整改,确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取得实效。(白水镇 杜晓蓉  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