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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四举措做好非煤矿山复工复产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8 来源:县安监局 点击量:100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精心制定方案。县安监局将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作为开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复工复产验收工作组织领导,制定了非煤矿山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方案、验收标准及验收程序,并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严格工作程序。要求企业必须做好复工复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开展节后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召开复产前安全生产会议、对作业场所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对设施设备进行检修。企业将相关证照及所需软件资料复印后向所在乡镇安办提出书面验收申请,乡镇验收签字后上报县安监局。

三是严格验收工作。县安监局对提出申请的企业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和技术专家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和标准,合格一家,验收一家,确保安全生产。所有停产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非煤矿山不得恢复生产,对擅自复工复产的非煤矿山严肃查处。

四是组织开展复工复产时段的安全大检查。对县内非煤矿山企业全面排查,对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然生产的矿山企业,立即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矿山企业,依法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对擅自更改设计或不按设计施工生产的矿山企业要立即责令停产整改。(县安监局 曾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