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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民政厅对我县救助管理站创建“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进行验收
发布时间:2015-03-13 来源:县民政局 点击量:445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3月12日,省民政厅调研员刘斌、社会事务处处长周涛一行对我县救助管理站创建“省救助管理文明单位”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对我县救助管理站办公设施、救助人员居室设备以及救助人员档案等软件资料进行了仔细查验和翻阅,并听取了我县的情况介绍。在充分肯定我县救助管理工作成绩的同时,提出了注重细节完善部分硬件、创先争优加强内部管理、人性化服务优化服务流程的要求。

市民政局副局长贺国光、副县长沈友文参加检查。(县民政局   何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