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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城乡启动农村低保评审工作
发布时间:2015-03-10 来源:鼓城乡 点击量:137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加强责任落实,从申请低保条件和保障标准、经济收入核定标准及范围、不得享受农村居民低保的情形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每个环节都实施“谁签字、谁负责”制度。

二是加大政策宣传,有效化解矛盾。联村领导同村组干部直接入户,以村民小组会议的方式现场宣传相关评审要求,详细讲解政策、公开评审程序,以政策宣传引导,促进群众科学正确认识低保政策,避免因政策盲点引起的不稳定因素。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加大监督检查。坚持依法公平公正评审农村低保,严格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及基层村(居)干部近亲属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备案登记制度》,对从事低保的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监督,出现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对采取虚假、隐瞒、伪造等手段骗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得到有效落实。

四是完善评审资料,规范档案管理。对全乡低保信息台账进行规范化管理、对核查登记、评审记录、来信来访资料进行分类整理日常档案,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鼓城乡  王兴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