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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畜牧食品局四措施加强物资采购管理
发布时间:2015-02-26 来源:县畜牧食品局 点击量:184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成立以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组长的物资采购领导小组,力求做到物资采购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实现物资采购监管合力,做到资金来源合法,采购支出合规。

二是物资采购实行事先申报制。项目中安排的物资采购,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进行招标采购或者询价采购,日常物资采购(疫苗、药品、测试卡、办公耗材)由相关股室提出计划申报,经分管领导核实、局长审批,然后由物资采购领导小组组织采购,需询价采购的必须询价采购,须政府招标采购的物品必须按政府招标采购的程序办理。

三是加强采购物资管理。采购的物品由专人进行验收后,财务入账并进行固定资产登记,相关单位方可签字领用。

四是严格物资采购资金纪律。采购的物资凭发票由计财股转账支付,不得进行现金支付。(县畜牧食品局  黄新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