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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四举措明确春季禁渔行动
发布时间:2015-02-05 来源:县水务局 点击量:115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明确禁渔范围。县境内长江、渠江河流域以及全县其它所有天然水域。二是明确禁渔时间。本年度禁渔期限为2015年2月1日0时至4月30日24时止。三是明确禁渔内容。禁渔期间,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禁止扎巢取卵、挖沙采石,严禁销售、收购、经营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和一切天然野生鱼类。四是明确禁渔举措。旺苍县水务局印发了《2015年天然水域禁渔工作实施方案》,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在旺苍县有线电视台发布了禁渔公告和字幕标语,制作电视新闻,每天播放6次,在玉龙广场电子显示屏12小时不间断播放禁渔公告和字幕标语,悬挂横幅标语20幅,出动宣传车6台(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份,将依法查处电、炸、毒鱼等违法作业和经销电、炸、毒鱼工具的行为,确保全县禁渔工作做到“三无”,即:河中无作业渔船、渔船上无渔具、市场无野生河鱼。(县水务局  李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