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5〕9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旺苍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等
8枚公务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随着创业型城市建设的需要和部门职能的转变,我县成立了旺苍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旺苍县就业培训中心、旺苍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旺苍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等4个事业单位;原陈家岭、静乐寺和磨岩3个“办事处”已更名为3个“管理办”,原旺苍县人力资源市场已更名为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由于工作需要,需启用以上单位公务印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启用的印章依据
根据县委编办《关于设立县创业服务中心的批复》(旺编办发〔2014〕23号文件)精神,设置了旺苍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关于设立县就业培训中心的批复》(旺编办发〔2014〕24号文件)精神,设置了旺苍县就业培训中心;《关于设立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的批复》(旺编办〔2014〕32号文件)精神,设置了旺苍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关于设立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的批复》(旺编办〔2014〕33号文件)精神,设置了旺苍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县人力资源市场更名并增设领导职数和负责人高配的批复》(旺编办发〔2014〕45号文件)精神,原旺苍县人力资源市场已更名为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关于乡镇和办事处劳动保障所更名的批复》(旺编办〔2014〕145号文件)精神,我县原38个乡镇和办事处“劳动保障所”已分别更名为38个乡镇和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二、印章的启用时间
1. 旺苍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旺苍县就业培训中心 、旺苍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旺苍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印章,从2015年2月1日起启用。
2. 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印章,从2015年2月1日起启用,原“旺苍县人力资源市场”公章同时作废。
3. 我县陈家岭、静乐寺和磨岩3个“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印章,从2015年2月1日起启用。
附:印模(8枚)
1.旺苍县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2.旺苍县就业培训中心
3.旺苍县农村养老保险服务中心
4.旺苍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5 .旺苍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6.旺苍县静乐寺管理办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7.旺苍县陈家岭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8.旺苍县磨岩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