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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药局四举措扎实开展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专项检查
发布时间:2015-01-26 来源:县食药监局 点击量:1025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整合资源,形成合力。面对禁毒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联手查办违法犯罪行为,共同保持对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非法贩卖滥用违法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

二是严格渠道,强化管理。持续加强对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以及其他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严格对供货方或销售方资格审查,规范购销渠道和票据管理,认真执行出入库复核、查验制度,防止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三是注重终端,规范销售。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的监督和指导,严格要求各零售药店在销售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时要查验购买者的身份证并予以登记,除处方药按处方剂量销售外,一次销售不得超过2个最小包装,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复方甘草片和复方地芬诺酯片以及其他含特殊药品必须严格凭处方销售,如药品零售企业发现超过正常医疗需求,大量、多次购买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等特殊管理药品的,应当立即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四是依法查处,决不姑息。对查实因违法销售行为导致含可待因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流失的案件后,依法启动吊销涉案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处罚程序,坚决将严重违法企业清除出市场,同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将违法犯罪分子绳之以法,严厉打击借助药品经营渠道非法销售此类药品的行为,坚决遏制其滥用问题。   (县食药局   李仕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