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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同意设立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发布时间:2015-01-26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89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月23日,记者从旺苍县林业部门获悉,省政府近日批示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设立旺苍大峡谷省级森林公园的请示》,同意设立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

据悉,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位于旺苍县北部,面积315418公顷,地理坐标为东经106°19′15″—106°25′42″,北纬32°32′23″—32°36′25″,四界范围为:东至盐井河采育场金童院、南至盐井河采育场陈家口、西至盐河乡林区村唐家河、北至万家乡金星村。

据介绍,广元市将在批准之日起3个月内,组织编制《四川省旺苍大峡谷森林公园总体规划》,报林业厅审查批准后实施。并将根据《森林法》、《森林公园管理办法》和《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建立健全森林公园管理机构,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办法,严格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快推进森林公园的划界立标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告。(记者 周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