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4〕212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旺苍县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为加快我县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进程,经县政府领导同意,决定成立旺苍县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组织领导全县气象现代化工作;贯彻落实推进气象现代化建设的重大原则、方针政策,统筹研究气象现代化建设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等;统一部署全县气象现代化建设,督促落实气象现代化政策措施和重大项目;检查指导气象现代化建设工作,检查评估气象现代化工作的成效。
二、组成人员
组 长:沈友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罗 凡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张天栋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思全 县财政局局长
李 锦 县气象局局长
成 员:县教育和科技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局、县林业和园林局、县文化广播影视和新闻出版局、县环保局、县统计局、县旅游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负责人。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气象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县气象局副局长黄明德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1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