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4〕94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旺苍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为切实做好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和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1〕43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四川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川办函〔2014〕66号)、《广元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府发〔2014〕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广元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63号)有关规定,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旺苍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应急管理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研究解决全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重大问题,定期、不定期会商全县地质灾害应急管理形势,部署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监督检查各乡镇、管理办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情况。
二、工作机制
日常工作机制:协调组织成员单位排查、治理和监控地质灾害隐患,落实突发地质灾害预防、预警措施;编制和执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预案演练;开展业务培训和科普宣教工作;指导各乡镇、管理办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应急工作机制:发生特大型、大型、中型地质灾害后,启动县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指挥应对工作;协调成员单位参与地方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灾。
三、组成人员
指 挥 长:李荣健 副县长
副指挥长:袁维宇 县人武部副部长
李宏元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陈 博 县政府应急办主任
赵 文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外宣办主任
何永继 县民政局局长
李 锦 县气象局局长
尹武林 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总工程师
何 宏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蒲远军 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副局长
伍福坤 县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李甫文 县公安局副局长
蒲 刚 县财政局副局长
袁 东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叶富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陈 文 县卫生局副局长
张 鉴 县安监局副局长
向 勇 县扶贫开发和移民工作局副局长
何松柏 县旅游局副局长
青 琼 县防震减灾局副局长
何 彦 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曹 杰 县防汛抗旱办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宏元同志兼任。指挥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做好相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6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