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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解读之三
发布时间:2015-01-05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812 [ 字体: ] 打印 分享: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

1月3日,省政府网站转发省政府印发《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和《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的通知,同时公布省本级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结果。

四川境内市(州)行政许可项目确定230项,县(市、区)行政许可项目182项,我省实现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公布,目录之外的事项将均由市场主体依法自行决定。《目录》将为各市(州)、县(市、区)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提供依据,不得擅自取消调整行政许可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违法设立行政审批项目;对取消的项目不得通过项目拆分、合并、转为备案等形式变相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