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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 旺苍每年将投百万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发布时间:2014-12-3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813 [ 字体: ] 打印 分享:

29日,记者从旺苍县委组织部了解到,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有钱办事、服务群众的能力,该县出台了《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明确从2015年起,县财政将每年安排100万元专项资金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

据了解,专项扶持资金由县财政专项预算,适用于急需发展集体经济的行政村,每年重点扶持10—20个集体经济脆弱的贫困村,每个村投入扶持资金5—1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每半年申报审批一次,以村为单位,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书》,通过竞争性陈述、专项扶持资金评审小组署名测评打分,择优确定扶持对象和扶持金额。

该专项扶持资金使用范围为:开发村级集体拥有的山林、土地、水域等资源;盘活村级集体闲置资产;发展区域效益好的特色优势产业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乡村旅游以及农副产品加工、运输、营销等;领办或入股产业专合组织、示范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同时规定,该专项扶持资金不得以挪用或借贷等方式用于个人使用;不得用于工作运转经费支出;不得用于发放误工、生活等补助;不得用于偿还集体遗留债务;不得用于与发展集体经济无关的其他支出。

为确保专项扶持资金使用效果,该县将把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及管理情况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对扶持村的承诺目标管理,严格执行“村财乡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专项扶持资金实行动态管理、循环使用,受扶村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取20%—30%的扶持项目收益,用于发展村公益事业、扶持贫困户产业发展,切实解决集体经济“空壳村”的问题。(石谷华 宋鹏 记者 向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