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政务动态 > 副县长李荣健“四要求”规范用地行为
副县长李荣健“四要求”规范用地行为
发布时间:2014-12-23 来源:县国土局 点击量:106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要严格清缴土地出让价款。国土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严格按规定、程序,限期做好土地出让价款收缴工作;各企事业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自觉缴纳欠款。二是及时完善好所有项目手续。各部门要进一步开展好项目清查工作,督促相关单位、企业依法尽快完善各种手续,确保项目安全、合法施工。三是严格处置项目闲置土地。对竞买获得土地闲置未施工的,要严格依法予以处理,务必督促其尽快实施。四是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国土、建住、公安、城管、房管等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对违法违规占地行为,要依法严厉予以打击,确保土地资源市场健康发展。(县国土局 邓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