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个一律” 重拳整治“双超”
旺苍县人民政府
旺苍是矿产资源大县,也是道路交通运输大县。全县共有货运车辆8000余辆,占全市总量的32%;货物日运转量20万吨左右,占全市的35%。受利益驱动,超限超载现象大量滋生蔓延,逐步演变为扰乱运输秩序的“害群之马”,破坏基础设施的“罪魁祸首”和引发安全事故的“夺命阎王”。据统计,超限超载导致已建成公路平均使用寿命缩短10年以上,引发的安全事故占道路安全事故总量的75%。为根除顽疾,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采取“四个一律”的铁腕手段,展开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货车“双超”整治行动,全县货运秩序得到全面规范,道路超负荷承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因货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19%、27%、24%、12.5%,下降幅度创历史新高。
一、动静结合,全域覆盖,超载超限货物一律卸载转运
坚持定点监测和流动巡查相结合,全方位加强路面管控,确保“双超”车辆无处遁形。一是定点设卡布“天罗地网”。由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500余万元,分别在周家坝、黄洋、坑坑店、金溪等超限超载行为较为突出的区域规划建设了4个固定检测站,抽调20余名执法人员,采取“高峰站点、低峰巡线、合理布控、全天管控”的勤务模式,对所有过往货车超限超载行为实施24小时监控和检测。二是流动巡查捕“漏网之鱼”。抽调交警、路政、运管部门的执法人员组建了货车“双超”治理工作队,在县城东、西等货物运输量较大的关键路段不间断开展巡回流动检查,对绕卡通行的“双超”车辆进行围追堵截。三是铁腕执法治“双超”之弊。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非法改装、加装货车货厢栏板、钢板弹簧、灯光装置及非法改变已登记货车技术参数的、超限超载货物运输的,一律强制切割货箱加高栏板及责令恢复与《机动车行驶证》一致的原车车型、一律卸载超限超载货物、一律依法依规实施顶格处罚。截至目前,共检查货车10万辆次,处罚超限超载货车2753辆次,强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139辆,卸载超限超载货物3276辆次。
二、正本清源,责任连坐,双超供货企业一律捆绑处罚
着力把货车“双超”专项整治的触角延伸到问题最前端,努力堵塞源头漏洞。一是全面约谈晓之以理。整治伊始,县整治领导小组及时召集县域供货单位和运输企业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宣传《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讲透“双超”的危害性,要求货源企业作出不违规装载货物的书面承诺,并告知“谁违规供货就拿谁开刀”,使广大货源企业从思想深处理解、重视、支持“双超”整治工作。二是经常提醒警钟长鸣。将供货源头企业监管与安全、环保等行业检查紧密结合起来,要求各部门在开展行业检查时必须一并过问企业运输情况,提醒企业负责人严格按照规范装货供货;各乡镇对货源企业实行属地管理,采取集中谈话、上门提醒的方式,经常性给企业敲响警钟,有效遏制了源头超吨位装载货物现象。三是责任连坐捆绑处罚。坚持“挖出萝卜带出泥”,全面推行“双超”货车与货运源头企业捆绑处罚机制,一旦发现超限超载货车,立即追查背后货运源头企业的连带责任。“双超”整治中,全县共处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27家。
三、创新举措,釜底抽薪,三无货运车辆一律拒供燃油
在整治过程中,一些无牌照、无驾驶证、无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经常与执法人员“藏猫猫”、“打游击”,无形中加大了整治工作难度。为此,县整治领导小组创新工作举措,采取“釜底抽薪”之计,截断“三无”车辆燃油供应,通过“断粮断炊”使其丧失违规运营能力。一是建章立制全面“断粮”。将县境内各加油站负责人纳入整治小组成员,建立了行驶证登记加油制度、违规加油处罚制度,要求各加油站点必须建立燃油实名销售专门台账,必须如实登记购买燃油的姓名、身份证号和购买数量、用途,并及时抄送辖区派出所备案,严厉禁止向“三无”货车销售燃油。二是深入排查惩治“帮凶”。公安机关等执法部门结合街面巡防、路面查处等工作,重点加强对加油站点周边的巡逻盘查、安全检查以及对涉嫌与“三无”货车有关的可疑人员、可疑车辆的盘问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违规销售、购买、携带燃油等安全隐患,严厉惩治了一批为“三无”货车违规提供燃油的“帮凶”。三是强化检查堵塞“漏洞”。加强对加油站点的日常监管,对销售燃油存在登记台账不规范、不全面的问题当场督促整改,对未按照要求实行实名制销售燃油的加油站点责令限期整改,对给“三无”货车加油的加油站点一律责令其停业整改直至吊销营业许可证。今年以来,已查实违规为“三无”货车提供燃油的加油站3家,其中2家被责令停业整改、1家被吊销营业许可证。
四、握指成拳,合力攻坚,行业监管不力一律严肃问责
分行业落实监管责任,相关部门既坚持分兵把口、分线作战,又做到了通力协作、齐抓共管,凝聚了治超工作的合力。一是靠实责任分头把控。经信、国土、煤管、水务等部门进一步加强了对行业内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不出场。交警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范围,对县内“大吨小标”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及时纠正和恢复车辆吨位标准。质监、工商等部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车辆企业,对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机动车业务的维修站点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严把车辆登记和检验关,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交通运输部门不准其进入运输市场。二是强化联动凝聚合力。统筹整合交警、路政、运管等执法力量和资源,打破“治超”各自为阵的局限性,由县整治领导小组统一调度坐镇指挥,建立了信息沟通交流共享平台,定期会商分析执法的重点难点和盲区死角,切实加大了联合执法力度,每半月开展一次联合行动,形成了立体化治“双超”的良好工作格局。三是严明纪律责任倒查。纪检监察、整治办对治超责任落实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违纪违规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治超不力,特别是发生超限超载车辆损坏路桥、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从路面到源头实行责任倒查;对于治理过程中“打招呼”、“讲情面”甚至通风报信、幕后支持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警示约谈或者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货车“双超”整治中,共辞退执法人员2名、警告教育“打招呼”的机关干部1名。
、服务于民的责任型办公室。
(三)定奖定惩,牵好督查线。按照抓重点、攻难点、求突破的总体要求,创新机制,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建立起科学、规范、高效的工作督查落实机制。强化督查工作,尽量减少文件督查,抽出人员深入实地,采取点上督查、跟踪督查、专项督查、调研督查等多种方法,突出对领导批示件、会议精神、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信访案件等方面的督查,充分体现督查的严肃性、公正性和真实性。对没有落实到位的,进行反复督查,直到落实为止。全年对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等58项重大决策和上级领导197件批示交办件进行了跟踪督办,办结率100%。突出抓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议案、提案办理工作,规范办理程序,强化督查落实,真正把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等办实办好。完善督查落实报告制度,对主要工作进展情况按周报送,对交办事项在一周内向县委、县政府反馈结果,对情况复杂、工作量大的督查事项在规定时间内将结果报送县委、县政府。完善督查考核制度,对各单位的督查情况,按季汇总通报,年终提交县目标考核领导小组执行,逗硬奖惩。
??建立服务考评机制。每年初,县委、县政府将三级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目标任务予以下达,并采取日常检查、回访调查、跟踪问效等方式,推动工作落实,同时适时组织力量对各中心(站点)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服务能力、服务方式、服务质量、服务效果等进行明察暗访,年终授权县政务服务中心统一组织实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