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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组织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宣讲大会
发布时间:2014-12-15 来源:县环保局 点击量:2031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为广泛宣传学习新《环保法》,深刻领会其新理念、新制度、新措施,12月15日,我县组织召开新《环保法》宣讲大会。会议邀请市环保局副局长郑智勇来我县作新《环保法》宣讲,副县长胥勋雷主持宣讲会,相关部门和乡镇负责人、部分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郑智勇结合自身环保工作经验,从企业责任、执法部门责任等多个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大家讲解了新《环保法》的亮点、监督机制的构建、环保部门的权力及责任、环境违法行为及其所承担的后果等内容。随后,县环保局负责人宣讲了新《环保法》配套的《环境保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暂行办法》、《环境保护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等五个暂行办法和《两高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胥勋雷充分肯定了此次新《环保法》宣讲活动的重要意义,并强调:一是有关企业要主动作为,加强学习,对照检查,积极整改,不断提高环保治理能力;二是环保部门要加大宣传和执法力度,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原则,保障全县环境安全;三是相关部门要积极协调配合,加大环境保护力度,为加快建设“绿谷红城、幸福旺苍”贡献力量。(县环保局 周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