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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县严处“双超”治理中违规违纪单位和人员
发布时间:2014-12-15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92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2月10日,记者在旺苍县采访中了解到,为彻底治理道路交通运输中货车超限超载(简称“双超”)“顽疾”,该县在全面开展货车“双超”整治行动中,对“双超”供货企业、为“三无”货车提供燃油的加油站,以及在治理过程中存在“打招呼”、“讲情面”甚至通风报信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依法依规予以严肃查处。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县在采取超载超限货物一律卸载转运、“双超”供货企业一律严肃查处、三无货运车辆一律拒供燃油、行业监管不力一律严肃问责等措施“铁腕治超”工作中,到目前,已检查货车10万余辆次,处罚超限超载货车近3000辆次,强制报废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139辆,卸载超限超载货物3276辆次;处罚“双超”重点货运源头单位27家;查实违规为“三无”货车提供燃油的加油站3家,其中2家被责令停业整改、1家被吊销营业许可证;对在治理过程中出现“打招呼”、“讲情面”甚至通风报信等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进行警示约谈或者行政处罚,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目前已诫勉谈话违规违纪执法人员10名、警告教育“打招呼”的机关干部1名。

据了解,为切实加强行业监管,该县相关部门坚持“分兵把口”、“分线作战”,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经信、国土、煤管、水务等部门在对行业内运输企业的监督管理中,确保超限超载车辆不出厂、不出站、不出场;交警部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和范围,对县内“大吨小标”车辆进行全面清理整顿,及时纠正和恢复车辆吨位标准;质监、工商等部门对未经批准擅自改装机动车业务的维修站点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公安部门不予注册登记,交通运输部门不准其进入运输市场;纪检监察等部门严肃查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和违纪违规行为,对不作为、乱作为、治超不力,特别是发生超限超载车辆损坏路桥、造成人员伤亡等重大安全事故的,都将从路面到源头实行责任倒查。

通过“双超”整治,该县目前货运秩序已得到全面规范,道路超负荷承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因货车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受伤人数、财产损失数分别同比下降19%、27%、24%、12.5%,下降幅度创历史新高。(向庚 卢嵩 记者 向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