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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内贸流通领域审批备案
发布时间:2014-11-20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2740 [ 字体: ] 打印 分享:

新华社北京11月16日电(记者 王优玲)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促进内贸流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我国将减少行政审批,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最大限度取消和下放涉及内贸流通领域审批、备案等行政事项,实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推进工商用电同价。要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着力消除地区封锁打破行业垄断,落实跨地区经营企业总分支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完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规范及相关制度。

同时,我国还将建立和完善国内贸易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推动建立健全覆盖线上网络和线下实体店消费的信用评价机制。

意见指出,要加大市场整治力度,集中开展重点商品、重点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惩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

意见鼓励超市、便利店、机场等相关场所依法依规发展便民餐点;加快生活性服务业营改增改革步伐,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促进生活服务业小微企业的发展;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取消刷卡手续费行业分类,进一步从总体上降低餐饮业刷卡手续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