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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苍:学习贯彻《决定》精神 建设法治旺苍
发布时间:2014-11-1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88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连日来,旺苍各地各部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明确了如何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加快法治旺苍建设进程的任务和重点。

“《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愿,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当地干部说,“我们要全面准确贯彻《决定》精神,制定实施方案,确保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总目标的实现。”

记者了解到,在全面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工作中,该县将坚持把依法治县作为提升干部法治意识的有效举措,坚持把依法治县作为打造良好投资环境的重要保障,坚持把依法治县作为推进旺苍跨越发展的现实需要,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着力规范权力运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深化法治示范建设,夯实依法治县基础。

据了解,该县已制定出台了《关于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旺苍的意见》,县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县的决议》,并将依法治县纳入旺苍未来八年发展规划,贯穿于深化改革、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综合治贫各领域,用法治手段推进国企改革、征地拆迁、矛盾化解,以及发展要素的市场化配置,为县域经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支撑。

下一步,该县将进一步建立科学完善的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确保依法治县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加快建设川东北经济发展高地和“绿谷红城、幸福旺苍”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记者 向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