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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积极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
发布时间:2014-11-10 来源:县司法局 点击量:1064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全员普训。每年组织各级调委会专、兼职调解员进行一般性培训,主要由局法制股和法律援助中心公职律师和基层优秀调解员担当讲师,宣讲《宪法》《人民调解法》《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常用的调解方式、方法。

二是特定对象专训。针对矛盾纠纷较多的乡镇,县司法局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邀请相关单位和法制股工作人员,以交流座谈的方式对纠纷中遇到的一些实际问题进行现场答题解惑,切实提高调解员的实战能力。

三是开展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去芜存菁,开拓眼界,全面提升其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县司法局 牟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