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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审计局四举措编好制度的“笼子”
发布时间:2014-10-29 来源:县审计局 点击量:142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一是坚持依法审计,维护审计权威。依法审计是维护审计权威的必要前提,在审计工作中严格按照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依法审计,法无授权不为,并且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的权利。

二是坚持廉洁审计,提升审计形象。严格执行廉政纪律、审计“八不准”等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真正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廉洁从审,进一步提升审计形象。

三是坚持审计宣传,强化审计意识。在审计过程中注重审计法律知识的宣传,尤其是对一些审计对象法治观念淡薄、依法接受审计意识欠缺的单位和个人,就依法接受审计监督,自觉接受审计、配合审计、协助审计等的法定义务进行宣讲,努力提升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审计意识。

四是坚持审计监督,助推廉政建设。审计监督是反腐倡廉的重要手段,是预防和惩治腐败的有效机制,在上级审计机关、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独立客观的职业特性和“明法审数”的专业优势,为权利配置、运行和惩治腐败编制好制度的“笼子”,将权力置于制度之内。(审计局  王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