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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政务要情第二十一期
发布时间:2014-10-29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3597 [ 字体: ] 打印 分享:

上 情 摘 要

●四川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

●广元市年末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县 内 要 情

●旺苍县投资1.4亿元建设三合现代农业园区

●我县在西博会上成功签约11个项目

●旺宁路路面摊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

●旺苍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成效明显

● 普济镇强力推进综合治贫工作

县 外 动 态

●南江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上情摘要

▲ 四川省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   9月23日,省发改委下发通知,明确从今年9月起,我省的非居民用天然气(含cng气源)由此前的2.143元/立方米上涨到2.44元/立方米,cng终端价格从4元/立方米下调至3.8元/立方米,11月1日起全面停止向城市出租车征收天然气价格专项调节金。 居民生活用气、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城市(镇)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用气价格不作调整,存量气中化肥生产用气门站价格暂不作调整,仍执行每立方米1.34元。(电子政务股摘编)

▲广元市年末建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近日,广元市《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办法》出台,《办法》明确规定:2014年末全市新农保和城镇居保合并实施,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档次在原100-1000元10个档次的基础上,增设1500元、2000元和3000元档。政府补贴在原补贴标准的基础上,每档增加10元;对增设三档的政府补贴标准分别为100元、120元、160元。政府代缴社保费对象由“重度残疾人”扩大到“独生子女死亡家庭夫妻”。 (电子政务股摘编)


●县内要情

▲我县投资1.4亿元建设三合现代农业园区  园区以米仓山茶业集团和龙山茶叶专合社为龙头,以茶叶为主导产业,按照“一线七片六点”的总体布局和建设思路,计划投资1.42亿元,建设有机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1.1万亩;新(改)建通村公路33.6公里、通社公路27公里、田间道路43公里;整治山坪塘28座、提灌站4座;新建渠系32公里、蓄水池380口、喷滴灌示范100亩;建新农村综合体1个、茶山新居176户、沼气池200口。园区建成投产后,预计年产值可达2.99亿元以上,项目区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可达9800元以上。 (县农业局)

▲我县在西博会上成功签约11个项目  10月24日,第十五届中国西部国际博览会广元市优势资源项目推介暨签约仪式在成都市举行。我县成功签约年产6000吨五氧二钒生产、特种石墨深加工、饰面石灰岩板材加工等项目11个,涉及工业、服务业、基础设施等多个领域,总投资达75.6亿元。(县招商局)      

 ▲旺宁路路面摊铺工程建设加快推进      旺宁路起于旺苍县万家乡,止于陕西省宁强县毛坝河镇,系旺苍县至陕西省的重要出川通道之一,全长12公里,设计等级为山重四级,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工程总造价2439.2万元。截至目前,路面基层铺筑已全面完成,正加紧路面摊铺施工,已完成路面摊铺5.5公里,完成投资1950万元,预计10月底将完成路面工程施工。(县交通局) 

▲旺苍县实施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成效明显   今年我县共实施土地整理项目9个,其中在建项目3个,新建项目6个,向上争取资金9670万元,建设规模8.9万亩,将新增耕地8736亩。截至目前,已完成投资9000万元,新增耕地7800亩。其中,白水、大德、木门3个在建项目已全面完成;柳溪、木门、九龙3个新实施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90℅;大两、盐河、枣林3个新实施项目已完成总工程量的70℅。(县国土局)

▲ 普济镇强力推进综合治贫工作   一是突出“五位一体”,翻开全面发展“新篇章”,即突出产业培育发展、突出基础设施建设、突出民居环境改善、突出能力素质提升、突出民生福祉保障。二是推行“三种机制”,提升项目建设“高效益”,即推行项目整合机制、推行“一事一议”机制、推行绩效评价机制。三是坚持“四种方式”,凝聚综合治贫“大合力”,即坚持政府引导扶贫、坚持差异化精准扶贫、坚持社会支持扶贫、坚持群众主体扶贫。截至目前,该镇已累计发展核桃8000亩、中药材1530亩、魔芋1330亩、硬化通村公路23.5公里,修建集中供水工程7处;新农合参保率达98.3%, 26户五保户得到集中安置。(普济镇)


●县外动态   

▲南江县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    一是统筹规划。对旧城区、城中村、老厂区等逐一调查,强化改造总体规划与产业发展、基础建设、生态保护等多规衔接。二是依法拆迁。采取征收安置与保障安置、实物安置与货币安置相结合,按照自愿公平的原则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拆迁安置房建设、买卖、经营等环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印花税等全部免征。三是创新推进。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参与,采取改(扩)建、综合整治、拆除新建和打造城市商业综合体等方式,加快危旧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建设。(电子政务股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