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4〕189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度全县城镇居民基本
医疗保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有关部门:
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自200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广大参保居民从这一利国利民的政策中得到了实惠,看病贵就医难问题得到了有效缓解。为进一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工作,扩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优惠政策覆盖面,圆满完成2015年度参保目标任务,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认真做好2015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提高思想认识
做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保障体系,是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病有所医”的重大举措,也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途径,更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因此,全县上下要站在更高层面上,认识到做好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和乡镇(管理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所的平台作用,多渠道、广角度、高密度地宣传,要抓住城镇居民所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有重点地宣传,使广大居民了解参保政策,熟悉参保程序,知晓如何办理参保手续,使这项惠民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各级各部门要提早谋划、积极准备,营造广大城镇居民积极参保的浓厚氛围,提高城镇居民参保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推进工作,抓好要素保障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去年工作基础上,总结经验,克服困难,坚持不懈地抓好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尤其是各乡镇(管理办)要着力抓好两方面工作:一方面要加强领导,提供组织保障。县人民政府已成立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管理办)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切实做好本辖区内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缴费等工作;另一方面要落实经费,提供资金保障。各乡镇(管理办)要落实居委会、社区等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经费,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督查,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上级要求,2015年全县所有城镇居民都要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我县的任务是6.1285万人,县政府已将目标任务数分解到相关单位(见附件)。为不折不扣完成任务,县政府决定将该项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年终考核一项重要内容,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将对各级各部门工作进度进行督促检查,对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对管理混乱、弄虚作假,贪污、挪用居民医保基金的责任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通过督促检查,推进工作,确保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落到实处,实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民覆盖。
附件:2015年各乡镇(管理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
2015年度各乡镇(管理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目标任务分解表
乡镇名称 |
居民参保目标人数(人) |
大德乡 |
65 |
正源乡 |
15 |
鼓城乡 |
10 |
天星乡 |
25 |
万山乡 |
5 |
水磨乡 |
40 |
福庆乡 |
30 |
盐河乡 |
15 |
大两乡 |
20 |
大河乡 |
40 |
农建乡 |
20 |
万家乡 |
15 |
麻英乡 |
10 |
金溪镇 |
750 |
化龙乡 |
10 |
燕子乡 |
5 |
嘉川镇 |
2400 |
双汇镇 |
30 |
张华镇 |
260 |
木门镇 |
850 |
檬子乡 |
10 |
英萃镇 |
110 |
九龙乡 |
40 |
普济镇 |
1400 |
柳溪乡 |
10 |
白水镇 |
450 |
枣林乡 |
10 |
陈家岭社区 |
1650 |
五权镇 |
220 |
龙凤乡 |
40 |
静乐寺社区 |
1300 |
磨岩社区 |
210 |
尚武镇 |
550 |
三江镇 |
1050 |
国华镇 |
250 |
高阳镇 |
40 |
黄洋镇 |
380 |
东河镇 |
14000 |
广旺集团 |
2950 |
教科局 |
32000 |
合计 |
61285 |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