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发〔2014〕17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旺苍县2014—2016年小型农田
水利资金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旺苍县2014年-2016年小型农田水利资金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
旺苍县2014-2016年度小型农田水利
资金整合实施方案
按照《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实施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的意见》(财农〔2009〕92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旺苍县2014-2016年度型农田水利整合资金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统一规划,逐步实施”和“建一片、成一片、发挥效益一片”的项目建设要求和“整合项目、聚集资金、整体打造、综合示范、集中成片、整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形成合力”,以建设小型农田水利、发展现代农业、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为目标,通过挖掘现有区域资源,将有限的财政支农资金整合使用,促进财政支农资金发挥整体效益,逐步建立资金使用科学合理、资金投入机制完善、资金监管严密可行、分工明确、科学透明、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金管理体制,努力加快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整合资金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据规划、优化结构的原则。按照《旺苍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和《旺苍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2014-2016年度建设方案》要求,打破行业、区域界线和部门分割,整合中央、省、市、县支农专项资金,统筹资金,捆绑使用,发挥项目资金的积聚优势,优化投资结构,形成引导效应,集中支持对县域农业和农村经济起带动作用的重点项目。
(二)坚持突出重点、稳步实施的原则。围绕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重点县区域,按照建设方案集中连片、突出重点、连续投入、形成规模,发挥工程的整体效益,分年度稳步推进,做到投资一项、见效一项,充分发挥整合资金集约效应。
(三)坚持机制创新、效益为上的原则。坚持上级扶持政策不变、项目单位资金管理权限不变、资金安排渠道不变、资金监督方式不变。实行项目相对集中,综合配套使用,发挥支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和最大效益。
(四)坚持政府指导、部门配合的原则。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和指导,明确财政支农工作目标和资金投入重点,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合理配置财政支农资金,坚持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的原则,以财政投入为引导,构建多元投入机制,尊重农民意愿,充分发挥农民在农田水利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保证政府确定目标的有效实施。
三、整合范围及方式
(一)县级农田水利规划基本建设情况及近期建设任务
1. 农田水利规划建设基本情况
旺苍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以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发展的决定》(川府发〔2008〕1号)、四川省水利厅《县级农田水利综合规划编制大纲》以及相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为依据,结合旺苍县的实际情况进行编制。规划基准年为2008年;近期规划为2012年,中期规划为2015年,远期规划为2020年,基本解决全县旱山村和缺水村的缺水问题,基本保证全县农业生产,粮食生产的用水需求。
旺苍县农田水利综合规划覆盖全县35个乡镇352个村,总覆盖面积2987平方公里。主要是县域内小型农田灌排工程;5万亩以下的小型灌区及灌溉片;塘坝(10万立方米以下)、水池(窖)、小型堰闸等雨水集蓄利用小型微型水源工程,小型灌排泵站(装机1000千瓦以下)、灌溉机电井等;控制面积3万亩以下的排水沟道及配套建筑物。规划的重点是解决农民生活、生产最迫切需要解决的农田水利问题。
2. 农田水利规划近期建设任务
2020年规划期末,全县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基本完善,人均工程利用水量基本达到176立方米/年,2015年用水保证率达到74%,2020年达到95%;新增有效灌面9.12万亩,改善灌面3.98万亩,发展节水灌面4万亩,近期(2012年)、中期(2015年)和远期(202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分别达到:0.65、0.7、0.75,全县有效灌面内年均可增产粮食1.36万吨。基本解决全县旱山村和缺水村的缺水问题,基本保证全县农业生产、粮食生产的用水需求,建成全省的水利经济大县。近期规划以整治现有小型和微型水利工程为主,以现有小型灌区的灌溉渠系配套、节水改造为重点,实施小型水库的渠系配套,并在旱山村新建部分小微型水利工程。
根据旺苍县实情,结合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项目抓好小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新建小型水源工程及巩固和挖掘现有工程效益,努力加强节水改造项目建设,全面推行农业节约用水,大力推广渠道防渗技术,实行水资源的有偿使用,大力发展小型、微型水利。实行“五个结合”即大、中、小、微结合;蓄、引、提结合;塘、库、堰、井、田、池、窖结合,灌溉用水与解决人、畜饮水结合,新建与挖潜改造结合,进一步增强供水抗灾能力,形成由水库、堰坝、微水池组成的供水体系,实行农业的旱涝保收。
中期(2013-2015年)规划中,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主要任务为:新建渠道125千米、改造渠道120千米,新建塘坝、堰坝39口、改造塘坝、堰坝155口,新建微水池1198口,新建机电提灌站8处、改造机电提灌站8处。
(二)整合资金的范围
在维持现有各类财政支农资金投向相对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渠道不乱、用途不变、优势互补、形成合力”的原则,对财政专项支农资金中,除救灾资金、惠农补贴资金、畜牧防疫、病虫害防治、抗旱防汛岁修等专项资金以外的各级财政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和农口部门预算项目建设资金及各类社会融资,统一进行整合。
资金整合的重点包括: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建设项目、节水型社会重点县项目、以工代赈预算内项目、国土整理项目、生态河堤建设项目等。本次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设范围:整治塘坝(容积小于10万立方米)等小型水源工程;新建及整治流量小于1立方米/秒末级渠系;新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小于500立方米,单户新建雨水集蓄利用工程蓄水容积不超过 100立方米)。
(三)整合资金的方式
紧紧围绕我县“十二五”及“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县委、县政府按照“统筹规划、集中投入、注重效益、突出重点”的原则,以项目带动、产业带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
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带动财政支农整合资金,带动农业、水利、财政、以工代赈、国土等部门支农资金进行整合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项目,统筹安排支农资金,形成在同一项目区统一、协调使用支农资金,解决项目交叉重复问题,发挥资金规模效应,确保完成各项重点建设任务。
四、2014-2016年度金整合实施方案
(一)整合资金基本情况
2014-2016年度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整合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节水灌溉项目、国土整理项目、生态河堤建设项目等资金11289.43万元,其中用于农田水利工程投资6811.9万元。分年度为:
2014年度:围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共整合资金2394.5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198万元,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项目120万元,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51万元,节水灌溉项目570万元、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100.2万元、国土整理项目355.3万元。
2015年度:围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共整合资金1921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2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1149万元,节水灌溉项目572万元。
2016年度:围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区共整合资金2496.4万元。其中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2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项目1751.4万元,节水灌溉项目545万元。
(二)整合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内容及任务
2014-2016年度型农田水利整合资金建设内容及任务:新建渠道173.8千米,改造渠道95.09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54处、整治塘坝92处、雨水积蓄305处、新建泵站2处、供水管网2千米、建引水渠46公里、新建饮水池1口、整治水库3座、田型调整4000亩、坡耕地改造7.0公顷、石河堰1座,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推广300亩、生态河堤防护建设4309亩等。通过整合资金项目建设,新增灌溉面积0.7582万亩、新增浇灌面积0.79万亩、恢复灌面0.4364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9283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7582万亩、新增节水能力74.30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45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1148.14万元。分年度为:
2014年度:整合资金规模为5512.03万元,建设任务:新建渠道88.7千米,改造渠道3千米、配套渠系建筑物154座、整治塘坝29处、雨水积蓄128处、建饮水管网2处、田型调整400亩、建引水渠46公里、建饮水池1口、生态河堤建设3709亩、坡耕地改造7.0公顷等。通过整合资金项目的建设,新增灌溉面积0.3869万亩、新增浇灌面积0.3315万亩、恢复灌面0.0138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0571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3869万亩、新增节水能力37.92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09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254.14万元。
2015年度:整合资金规模为3281万元,建设任务:新建渠道53.3千米,改造渠道21.89千米、整治塘坝35处、雨水积蓄53处、整治水库2座、石河堰1座、生态河堤建设600亩。通过整合资金项目建设,新增灌溉面积0.2326万亩、新增浇灌面积0.1373万亩、恢复灌面0.1005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2285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2326万亩、新增节水能力22.79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12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300.82万元。
2016年度:整合资金规模为2496.4万元,建设任务:新建渠道31.8千米、改造渠道70.2千米、整治塘坝28处、雨水积蓄124处、新建泵站2处、加固和改造小型水库1座,喷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推广300亩等。通过整合资金项目建设,新增灌溉面积0.1387万亩、新增浇灌面积0.3212万亩、恢复灌面0.3221万亩、改善灌溉面积0.6427万亩、新增节水灌溉面积0.1387万亩、新增节水能力13.59万立方米、新增粮食生产能力0.24万吨、年新增经济作物产值593.18万元。
(三)整合资金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区域
2014年度整合项目区涉及在木门、九龙、农建、化龙、龙凤、普济、水磨、国华、白水、尚武、嘉川、大两等12个乡镇,幅员888.5平方千米,总人口18.14万人,耕地面积10.27万亩;
2015年度整合项目区涉及在龙凤、嘉川、英萃、国华、大河、枣林、尚武等7个乡镇,幅员550.5平方千米,总人口9.39万人,耕地面积5.52万亩;
2016年度整合项目区涉及在东河、柳溪、嘉川、黄洋、高阳、化龙、天星、水磨等8个乡镇,幅员641.3平方千米,总人口17.23万人,耕地面积6.6万亩。
(四)实施乡镇对比表
中央小型农田水利整合资金及建设内容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责任单位 |
建设地点 |
总投资 |
建设内容 |
|
2014年度 |
|
|
5512.03 |
|
1 |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
农业局 |
普济镇 |
198 |
新建田间渠道、田型调整 |
2 |
以工代赈预算内项目 |
以工代赈 |
普济镇 |
120 |
新建渠道、新建蓄水池 |
3 |
财政扶贫整村推进项目 |
财政局 |
龙凤乡 |
51 |
新建渠道、整治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饮水管网 |
4 |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财政局 |
化龙乡 |
497.2 |
新建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渠系配套建筑物 |
5 |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财政局 |
农建乡 |
603 |
新建渠道、整治山坪塘 |
6 |
节水型社会重点县项目 |
水务局 |
木门镇、普济、水磨、化龙、国华 |
570 |
新建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 |
7 |
生态河堤建设项目 |
水务局 |
白水、尚武、嘉川 |
1540 |
河堤堤防建设 |
8 |
国土整理项目 |
国土局 |
大两乡 |
1932.83 |
整治渠道、新建渠道、新建蓄水池 |
|
2015年度 |
|
|
3281 |
|
1 |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
财政局 |
龙凤乡 |
200 |
新建渠道 |
2 |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财政局 |
龙凤乡 |
1149 |
新建渠道、整治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 |
3 |
节水型社会重点县项目 |
水务局 |
嘉川、英萃、国华、大河乡 |
572 |
整治渠道、新建渠道、新建蓄水池 |
4 |
生态河堤建设项目 |
水务局 |
枣林乡、尚武镇 |
1360 |
河堤堤防建设 |
|
2016年度 |
|
|
2496.4 |
|
1 |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 |
财政局 |
黄洋镇 |
200 |
新建渠道 |
2 |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
财政局 |
嘉川镇、柳溪乡、东河镇、高阳镇 |
1751.4 |
整治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新建泵站 |
3 |
节水型社会重点县项目 |
水务局 |
化龙、嘉川、天星、水磨 |
545 |
新建渠道、整治渠道、整治山坪塘、新建蓄水池 |
(五)项目建设进度
根据旺苍县《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实施方案》和财政整合资金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的要求,县委、县政府要求各整合项目与小农水项目同步实施,达到启动一片,带动一片。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狠抓落实。
县委、县政府将财政资金整合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纳入县级相关部门和各有关乡镇(乡)人民政府的年度目标和任期目标考核,确保各有关县级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从全县水利工作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统一到县政府这一重大决策上来,高度重视,顾全大局,主动参与,狠抓落实,以实际行动推进全县财政资金整合用于小农水项目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完善机制,密切配合。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制定整合工作议事规则,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部门以管理资金为主、水务及其他部门以管理项目为主、审计监察部门以监督为主的良性互动、统分结合的整合工作机制,为资金整合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有力保障。进一步完善小型农田水利长效投入机制,形成以用水户管护为主、基层水利服务组织指导为辅的工程管护机制,实现工程的长期高效运行。
(三)严格督查,务求实效。
整合资金全部实行财政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照有关资金管理办法执行,按要求应实行报账制的,全部实行县级财政报账。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中期指导、检查和后期验收,推行绩效考评制度,保证整合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四)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涉及面广,是关系全县新农村建设的大事,各涉农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实施,确保专款专用,必须接受审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不得借资金整合之名平调、借用、挪用或转移支农资金,严防支农资金挪作他用。对在资金整合中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项目资金,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进度严重滞后者,县政府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严重违纪的,要根据相关规定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触犯法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7月1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