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府办函〔2014〕121号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加强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管理办,县级各部门,旺苍经济开发区: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广元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广委发〔2014〕4号)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函〔2014〕74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并联审批工作,优化行政审批(包括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下同)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现就切实加强并联审批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实并联审批工作基础
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行政审批项目清理,抓好行政审批项目的承接、取消、转变、下放工作,及时公布行政审批目录清单,强化动态管理,逐步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包括没有依据的初审环节),全面清理行政许可(审批)前置条件,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投资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切实清理减少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性收费项目。深入推进“两集中、两到位”,坚持“应进必进”原则,构建审管分离的行政审批体制机制。行政审批事项较多、办件量较大的部门,应将本部门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到一个内设部门承担,并整建制进入政务服务中心。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出具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规划确认书、审查意见、批准文件等前置审批材料,应进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办理。相关部门要充分授权首席代表,完善以窗口服务群众为主导的行政审批运行机制。大力培育中介服务市场,形成充分竞争,将与行政审批有关的中介机构纳入政务服务中心规范运行、加强管理,建立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和清退淘汰机制。
二、加强并联审批标准化建设
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按照“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内部运转、限时办结、公开透明、全程监督”的总体要求推进并联审批。政务服务中心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要加快标准化建设步伐,按照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政府的要求,以依法行政、规范服务、提高效率为主线,通过建立公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可问责的服务机制,实现政务服务机构硬件设施、管理制度、政务服务标准化,使之成为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综合平台。深入推进县、乡两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和联网运行,实现“一窗进出”,即企业和群众在同一个窗口递交申请并领取审批结果。
三、扎实推进三类并联审批
进一步理顺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流程。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强对相关部门窗口的培训和指导,加强相关部门之间、部门窗口之间和窗口与申请人之间的组织协调工作,确保并联审批办理时效相对于并联前有明显加快,确保各项行政效能指标达到规定要求。继续完善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进一步完善企业设立登记并联审批的相关制度,梳理涉及企业设立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完善电子政务大厅,开通行政审批绿色通道。做好其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项目的并联审批。以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了解掌握审批事项的关联性,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模式,开展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事项的并联审批。与并联审批有关的部门窗口要在政务中心设置的专门区域相对集中,统一事项名称和标识。进一步梳理、总结和归纳三类并联审批的流程及方式,确保年底前制定出每一类并联审批的服务指南。
四、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制度
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进一步完善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制度,按照“政治素质好、业务精、责任心强”的标准组建代办员队伍。代办人员要实行“一岗双责”,负责对指定的并联审批事项进行全程代办、协办和督办,代理业主向相关部门窗口提交资料,协调部门窗口进行同步审查并联审批,及时协调解决代办中遇到的问题,做好项目并联审批代办记录,规范建立代办项目档案。对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西博会签约项目、招商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由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实行“一对一”联系制度。科学设定办理时限,为窗口人员设立办理自动提示功能,在部门办理时限内对办件进行督促。
五、确保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认真落实提前介入、一次性告知、容缺预审、会签会审、审批超时默认、联合审批缺席默认、联合踏勘、联合图审、联合验证等制度,确保并联审批限时办结。加强与市政务服务中心的衔接和联系,需市级政府部门审批的事项,统一由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报送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用好行政审批业务通用软件系统和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系统,配合网上电子政务大厅建设,探索通过网络电子化进行申报和审批,充分利用新技术和新手段切实增强并联审批实效。
六、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将并联审批作为重要工作,按照一个事项、一个方案、一套责任班子的要求推进落实。建立并联审批服务协调机制,准确掌握并联审批事项信息,对三类并联审批事项由各牵头部门实行分类管理。针对每一并联审批事项的不同情况,及时研究协调,量身定做个性化政务服务方案。每个并联审批事项要有专门班子负责落实,进驻县政务中心各相关部门窗口要确立一名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与本部门相关的并联审批工作,涉及重大事项报请政府领导协调解决。县政府督办室、县监察局和县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定期通报并联审批工作开展情况,纳入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对履职不力的相关单位和部门严格效能问责。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纪委,县人武部,县法院,
县检察院。
旺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8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