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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市工商局来我县调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14-10-14 来源:县政府办 点击量:1799 [ 字体: ] 打印 分享:

10月14日 省工商局副局长沈健一行带领省、市工商局相关领导来我县调研《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执行情况并在县委十楼会议召开座谈会。县委书记张尚华出席会议并作表态性发言,县委常委、县委办主任王茂,副县长张雷,县政协副主席杨忠参加座谈会。

会上,沈健听取了市、县相关领导对《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执行情况的汇报;各县区做交流发言;张尚华作表态性发言。沈健对我县《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执行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如何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沈健要求,一要将实施《条例》作为抓手,加强监管,改善服务;二要确保政府管理信息化的安全性和时效性;三要利用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等手段,强化政府管制能力

张尚华在发言中指出,《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贯彻实施,是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重大举措,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要求,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里程碑意义。今天,通过省、市工商局的检查调研,我们清醒的认识到我县《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还存在许多不足,与省、市工商局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的相关要求,以及你们今天调研过程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结合我县实际,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加快推进我县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我县工商执法的透明度、规范度和公信力。

张尚华代表县委、县政府作如下表态:一是主动对接,加强沟通,及时妥善处理好工商部门下划地方后的交接工作;二是通过信用监管实现市场资源配置和政府有效调控“双赢”,最终实现企业自律、社会监督、行政机关监管的有机统一;三是主动适应深化改革新形势,创新工作思路,增添工作举措,促进我县工商工作再上新台阶。

市直工商分局、利州区工商局、苍溪县工商局、旺苍县工商局、青川县工商局、昭化区工商局、朝天区工商局、剑阁县工商局参加座谈会。